流失海外文物追讨需寻求有效途径
http://www.cflac.org.cn    2009-02-24    作者:云菲    来源:中国艺术报

登有圆明园鼠首图片的佳士得公司网页

    一百多年前,圆明园遭受的劫掠至今铭刻在每一位国人心中,一百多年后的今天,流失的圆明园文物的每一次现身也都会因这段历史所蕴含的民族情感而掀起阵阵波澜。就在人们猜测兔首、鼠首最终是否会出现在法国巴黎拍卖现场时,日前佳士得公司已将两件文物预展,并公布了确切上拍时间,而中国官方反对拍卖的明确表态和民间律师团及时赴法递交禁止令申请“财产保全”的行动能否成功阻止此次拍卖?关心文物命运的人们正在关注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官方表示,反对拍卖反对回购

    早在去年10月,佳士得公司将于今年2月23日至25日在法国巴黎举办的伊夫·圣罗兰与皮埃尔·贝杰珍藏专场拍卖中,上拍总估价高达2亿元人民币的圆明园鼠首和兔首的消息,在海内外引起一片哗然,很多人对于公开拍卖因战争而流失的中国文物的行为表示愤慨:“无论经过多少年、转过多少手,这两件文物被掠夺的性质并未改变。”

    2月1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举行例行记者会就此事回答记者提问时表达了政府立场:“相关文物是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被英法联军劫掠走,并流失海外多年的中国珍贵文物。中国对其拥有不可置疑的所有权,这些文物理应归还中国。拍卖战争中非法掠夺的文物不仅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损害中国人民的文化权益,而且有悖有关国际公约。我们希望有关方面能够慎重予以考虑。”

    此前,国家文物局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反对公开拍卖,不赞同以回购的方式促成由于战争原因被掠夺到海外的文物回归。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接受采访时强调,中国大陆的博物馆不得在海外市场购买非法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以往中国大陆地区个别博物馆在此问题上有些误区,甚至将回购非法盗掘和流失海外文物视为一种爱国举动,这其实是对非法盗掘和走私活动的纵容行为。

    作为圆明园遗址公园行政管理部门的圆明园管理处也于2月17日发表声明称,圆明园流失海外的诸多文物(包括兽首在内),大多是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被英法联军劫掠并流失多年的中国珍贵文物,中国对其拥有不可置疑的所有权。这些文物理应归还中国,回到它的原生地。其新闻发言人说:“我们热切地期盼圆明园流散文物能够早日回归,热切地期望十二生肖再次聚首圆明园。但我们历来不赞同圆明园流散文物进入拍卖市场,也不赞同以‘回购’方式买回被别人‘掠走的’中国珍贵文物。”

    民间诉讼,能否阻止兽首上拍

    对于此次事件,引人关注的还有一个由近90人组成的中国民间律师团,他们将通过法律方式赴法追索文物。据悉,兔首、鼠首的收藏者为法国时装大师伊夫·圣罗兰,他于上世纪80年代从古董商手中购得这些文物,病逝后其收藏品被赠予以他和生意伙伴皮埃尔·贝杰共同命名的基金会,任基金会主席的皮埃尔·贝杰将它们送拍。2月9日,律师团以全球爱新觉罗家族宗亲会为原告,分别向佳士得公司和皮埃尔·贝杰发出律师函,并向世人发布了律师声明。

    记者联系了为此事工作近3个月的律师团首席律师刘洋,目前他已飞赴法国。他说,律师团已于2月19日将禁止令递交法方,等待2月23日中午11时30分(法国当地时间)当地法院紧急审理此案的结果。因担心以全球爱新觉罗家族宗亲会为申请人会遭驳回,律师团最终选择了欧洲保护中华艺术联合会作为申请人。虽然中国官方明确表态,民间律师团也已有所动作,但2月21日两件文物依然被佳士得公司安置在法国巴黎大皇宫一间预展厅内“估价待询”,而该公司网站上相关拍卖信息和其后所附拍品的详细文字描述也赫然在目,并且公布正式拍卖将在2月25日19时开始。

    “如果禁止令生效,两件文物撤拍,就达到了我们的目的;如果如期举行,我们会到现场见证其流拍或成交,一旦成功拍卖我们将启动诉讼程序,将佳士得、皮埃尔·贝杰和买受人均列为起诉对象,因为我们的声明中已将该物的权利瑕疵公布于众,故今后对于该物所有买受人,声明人都不承认他为善意取得者,他们共同构成了财产侵权的故意。”刘洋认为,依据《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被盗文物的拥有者应当归还该被盗物。刘洋说,中国、法国均是该公约加入国,公约规定,请求返还的时间应自知道该文物所在地、文物的拥有者身份之时起3年以内提出请求的时间限制,因此该文物的时效计算起点并不从1860年开始,而是去年皮埃尔·贝杰交付拍卖时开始,同时我国在1997年加入该公约时声明保留具有追索被战争掠夺和被盗窃走私出境的文化遗产不受年限限制;公约还规定,并不要求和限制归还被盗物必须是公约生效后被盗的,只要该物品在本公约对缔约国生效后位于该国,因此从法律规定和诉讼时效上都有据可依。他们还查阅了5宗追索海外流失文物国外法院诉讼模式的参考判例,4例胜诉,其中包括土耳其共和国诉纽约大都会博物馆返还文物案国家诉机构判例。“尽管有法律条文和具体案例为证,得到了大家的支持,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跨国打官司所面临的困难十分巨大。对于这类动态事件随时会有新进展,我们会及时观察,再决定开展下一步工作。”

    依法追讨,需寻求更有效途径

    回购、捐赠、追讨是当前中国促成流失文物回家的主要方法,专家表示,出资购买文物回国的个人和民间组织,其爱国精神无疑值得肯定,但如果以购买的形式促使从鸦片战争到新中国成立这百余年间,因战争抢掠和以各种名目或相互勾结盗凿、盗掘等不道德和非法手段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回归,就等于承认了其出境的合法性。相比之下,民间诉讼不仅对过分炒作流失中国文物,致使其价格飙升的现象得到一定遏制,并向世界各国表达了中国人民对此类事件的态度。但首次启用的法律手段能否成为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有效途径?

    目前5件回归的圆明园兽首都是以购买方式达成的,且牛首、猴首、虎首和马首均现身于拍场,只有猪首是经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寻访,并通过努力协商促使美国藏家同意将其转让购回的,总费用高达1亿多元人民币。其实,圆明园兽首只是我国数以千万计流失海外文物的冰山一角,这些文物的回程道路布满荆棘。“一方面,流失海外文物背景复杂,不只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对一些年代久远、流转线索不甚清晰或被博物馆、私人合法持有的文物源头的判定和举证难度很大。另一方面,国际公约约束机制有限,比如《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是1970年通过的,在此之前出境的文物并不适用;而没有签署该公约或签署该公约但未与我国建立相关法律协定的国家,我们也无法通过该公约追讨。”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谢辰生说。

    有鉴于此,联合国专家建议中国宜以外交协商途径或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来解决此类问题。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司长宋新潮也表示,一些国家通过国际合作追索非法流失的文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我国也多次运用法律和外交手段,在国际公约的框架下成功索回中国文物。因此,在欢迎和鼓励国内外友好人士或机构通过捐赠、归还等方式促成中国流失文物回归的同时,应主张通过法律和外交手段,按照国际社会处理非法流失文物返还问题的法律框架和原则,依靠国际合作,依法追索。针对实际情况的复杂性、长期性,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锋说,每件流失文物都有具体情况,我们要就物就事,采取多渠道方式操作,可以先从交流、研讨、合作开始,另外在强调文物归属重要性的同时,还要强调体现文物价值、发挥文物作用的重要性,比如龙门石窟佛像只有在原址原地才能充分展示文物的完整的美。谢辰生认为,我们要区分流失文物“珍贵、一般,合法、非法,过去、现在”的3种情况,当前重点是将证据充足、追索较为容易的“现在”“非法”流失的文物追回,不仅能够有效打击文物走私,同时可为“过去”“非法”流失文物的回归提供更多契机。中国收藏家协会会长闫振堂则提醒,收藏家的收藏行为一定要合情、合理、合法,不仅符合国内法律,还要遵守国际法规,将合法途径和非法掠夺区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