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http://www.cflac.org.cn    2009-02-24    作者:    来源:中国艺术报

    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的设立,旨在更好地发挥金钟奖合唱比赛的社会功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构建和谐文化,自2007年始,每两年举办一届。2009年第七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合唱比赛将围绕建国60周年的重大主题。

    一、参赛范围

    1.全国各地机关、专业院团、院校、企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单位,解放军各大军区、各军兵种和武警部队所属单位,各年龄段的合唱团(含混声、男声、女声、童声),均可按属地和系统报名参加选拔赛。

    2.合唱团演员不低于30人,不超过60人。伴奏、指挥不超过5人。

    二、报送名额

    比赛分选拔赛、决赛两个阶段。决赛阶段分两个轮次进行。所有进入决赛阶段的合唱团均参加两个轮次比赛。两轮比赛的分数将累计计算,最终角逐出各奖项。通过选拔赛,选拔出60个以内的合唱团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各报送单位名额分配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音协、延边音协、哈尔滨音协、武汉音协、煤矿文联音协、中石油音协、中石化音协、公安部音协,各报送2个合唱团。其中举办选拔赛的单位可报送3个合唱团。

    2.总政系统报送5个、武警系统报送2个合唱团。

    3.中直院团各报送1个合唱团。

    4.中国音协合唱联盟报送5个合唱团。

    备注:如有报送单位报送名额未满,将视情况进行调配。

    三、报送方式

    参赛合唱团的选拔,采取现场选拔赛和录像报送两种方式进行。

    1.对于采取选拔赛方式的报送单位,为保证参赛合唱团水平,中国音协派出“特派评委”监审评选,选拔赛产生的赛区第一名,由“特派评委”与金钟奖组委会办公室沟通后,最终确定是否获得直接进入决赛阶段的资格。以录像方式报送赛区第二、三名合唱团参加全国范围的差额评选。

    2.对于无中国音协派出“特派评委”参与的选拔赛,以及没有举办选拔赛的单位,仍需按分配名额,将评选出的合唱团录像报送中国音协,参加全国范围的差额选拔。

    3.参赛合唱团,需填写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合唱团成员6至8寸合照两张。

    四、报送资料

    选拔参赛合唱团所提供的录像(DVD)资料不得编辑(特别是音频的修正),如发现资料经过处理,经组委会查实,将取消该合唱团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报名合唱团必须面向摄像机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所有演唱者清晰可见。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金钟奖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C.报送光盘及其包装盒上须标明合唱团的名称、作品名称和演唱长度。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五、参赛曲目

    选拔赛自选两首作品(中外皆可,创作时间不限),可与决赛第一轮次曲目相同。

    (一)决赛第一轮次

    1.从规定曲目(附后)中,任选一首作品

    2.自选一首具有专业水准的作品(中外皆可,创作时间不限)

    (二)决赛第二轮次

    1.自选一首外国作品

    2.自选一首具有专业水准的作品(中外皆可,创作时间不限)

    各轮次演唱曲目不得重复。

    每轮次两首曲目的演唱净时长为9分钟以内。超过9分钟将被叫停,不取消比赛资格。

    自选曲目不可以从规定曲目中选择,如涉及政治、外交、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组委会有权要求更改曲目。

    六、奖励办法

    1.比赛设等次奖、优秀奖和入围奖。

    2.等次奖拟评选出金奖3个、银奖6个、铜奖9个(最终奖项数额将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数额为准)。

    七、比赛日期

    1.举行选拔赛的单位报送截止日期为2009年7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以录像报送的单位报送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决赛阶段拟于2009年9月下旬举行。    

    联系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0号中国音乐家协会

    邮编:100125

    联系人:郭娟

    咨询电话:010-65389213

                                                中国音乐家协会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规定曲目

    01.《歌唱祖国》王莘词曲

    02.《祖国颂》乔羽词 刘炽曲

    03.《祖国,慈祥的母亲》张鸿喜词 陆在易曲

    04.《爱我中华》乔羽词 徐沛东曲

    05.《把祖国打扮得更美丽》陈克正词 彦克曲

    06.《共和国之恋》刘毅然词 刘为光曲

    07.《把我的奶名叫》黄宗英词 瞿希贤曲

    08.《春天的故事》 蒋开儒、叶旭全词 王佑贵曲 王世光改编

    09.《在希望的田野上》晓光词 施光南曲

    10.《十五的月亮》 石祥词 铁源、徐锡宜曲 徐锡宜编合唱

    11.《长江之歌》胡宏伟填词 王世光曲

    12.《同一首歌》陈哲、胡迎节词 孟卫东曲

    13.《我的中国心》黄霑词 王福龄曲 张以达编合唱

    14.《渔家傲·娄山关》毛泽东词 田丰曲

    15.《七律·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毛泽东词 沈亚威曲

    16.《大江东去》【宋】苏轼词 青主曲 瞿希贤编合唱

    17.《在灿烂的阳光下》集体词 贺慈航执笔 印青曲

    18.《满江红》(古曲)【宋】岳飞词 李抱忱编合唱

    19.《我像雪花天上来》晓光词 徐沛东曲 孟卫东编合唱

    20.《天路》屈塬词 印青曲 鄂矛编合唱

    21.《万泉河》(选自舞剧《红色娘子军》)吴祖强词 杜鸣心曲

    22.《绣红旗》(选自歌剧(《江姐》)阎肃词 羊鸣、姜春阳、金砂曲

    23.《福贻子孙-格言联壁》【清】金缨词 谷建芬曲

    24.《我们是春天》李幼容词 徐锡宜曲

    25.《七子之歌》闻一多词 李海鹰曲

    注:以上所列规定曲目的钢琴伴奏谱将在2009年5月初《音乐创作》第3期中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