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建国六十周年 绚丽年华•全国美术教育成果展征稿启事
http://www.cflac.org.cn    2009-02-10    作者:    来源:中国艺术报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周年,歌颂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展现中国校园开展美术教育的丰硕成果,推进素质教育尤其是美育的实施,以艺术活动的形式将学校素质教育、艺术教育成果内化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增强新一代人的审美境界和人文修养,中国教育学会决定举办绚丽年华·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全国美术教育成果展活动。内容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教育学会

    二、承办单位:绚丽年华·全国美育成果展组委会

    三、活动宗旨:报艺术作品,展教育成果,圆少年梦想,献国庆厚礼

    四、参加对象:

    1. 专业院校组:全国开设有美术及相关专业的大专院校与职业院校。由院系主任或主管领导、教师负责组织报送师生作品。

    2. 普通中小学组:全国城乡中小学及幼儿园均可报送经过本单位遴选后的优秀师生作品,由当地教研室或学校教务处及美术教师负责组织报送。

    3. 校外艺术培训组:全国各级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青少年宫、文化宫以及各类民办艺术培训班、艺术学校等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均可组织报送经过预选的师生作品。(建议在包裹外面标注组别,便于分类评选)。

    五、报送作品:

    可报送教师和学生各种绘画、布贴画、剪纸、素描、书法、摄影、广告设计等多种形式的艺术作品。同时征集: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报告,学校艺术类校本教材;艺术类教师的教育教学论文、优秀教案、教学案例等。

    六、活动程序:

    活动时间从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8月10日。逾期报送的作品将列入年末举行的绚丽年华“我心中的祖国”全国师生艺术作品展评活动进行统一评奖。

    1. 各学校或艺术培训机构在本单位先举办书法绘画比赛,将选出的优秀作品以单位名义报送组委会。选送作品数量(名额):每单位30—50件(人);

    2. 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审优秀作品。

    3. 在暑假举行“绚丽年华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紫禁城现场创作展”,创作和展出地点在劳动人民文化宫(紫禁城太庙)。届时将邀请部分单位师生进京参加展出和颁奖大会,同时现场创作国庆六十周年的献礼作品。

    4. 作品将由劳动人民文化宫作为教育系统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献礼佳作给予展出、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

    七、总体活动的时间顺序是:

    报送截止:希望进京参加“紫禁城现场创作展”和颁奖大会的单位请在6月10日前报送作品;其他作品可延长至8月1日。

    组委会下发获奖进京名单:6月20前;各单位回复进京参展名单:7月20日前;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紫禁城现场创作展:8月2日—5日。

    非进京参展作品将在8月10日后陆续下发获奖通知。

    八、奖项设置:

    团体类:

    1. 凡组织参加本次活动整体成绩优异的学校或单位授予“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全国美术教育成果展”全国美术教育先进单位证书和奖牌。

    2. 凡进京参加现场创作和展出的单位颁发“绚丽年华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紫禁城现场创作展”有关证书。

    个人奖:

    1. 凡是获奖者的辅导教师颁发“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全国美术教育成果展”优秀辅导教师奖。成果文章类获奖者颁发相应证书。

    2. 进京参加创作展的辅导教师另颁发“绚丽年华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紫禁城现场创作展”优秀辅导奖证书。

    3. 所有获奖学生颁发“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全国美术教育成果展”获奖证书和奖牌。进京参加现场创作展的学生另颁发“绚丽年华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紫禁城现场创作展”获奖证书。

    九、活动宣传:

    报纸类:凡参加现场书画活动的单位,将在有关教育报刊给予宣传推介。

    网络类: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美育网、中国教育学会网等将报道本次活动。

    电视类: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媒体将对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全国美术教育成果展给予报道播出。

    十、通联信息:

    组委会咨询电话:010—69201372(联系人:崔彦海、赵东霄、许京贤)

    电子邮箱:myxywh@163.com

    报送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中里22号楼4-0302室

    邮 编:102600

    详情可登陆本活动官方网站:中国美育网:www.zgxymyw.com

    

    中国教育学会 全国美育成果展组委会

    200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