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者手巧,固然可贵,但明眼更贵于手巧。十年养手,一生养眼。积学储宝,书卷酝酿,尽为养眼而来。
有明眼者,慧心澄彻,透得机巧,参得禅关。万般过眼,必知何处当留意,何处当放过;又留意处,必知何处当细心学得;何处虽可观,于己却不可学,不妨粗心放过。如此弃取允洽,是谓善学。
艺家养眼,也须护眼。艺有大成者,皆善护眼。护眼,并非凡世不观,只要当看者看,不当看者少看或免观即可。
凡平庸俗陋之物,少看或不看;凡异怪入魔、矫情造作之丑物怪物,定不可多看。看一眼,已经伤眼(若知艺出百门,何可何不可,尚可算作小小一得);看两眼,不知何处可以住院?
(1996年4月澳门)
●康有为(1858-1927)一生两游庐山,皆与书法事有关。
清光绪十五年己丑冬(1889年)初游,发现唐代柳公权所书《复东林寺碑》残石;丙寅秋(1926年)重游,又刻石记载己丑发现唐碑之事,记曰:“光绪己丑冬来游,于厨下觅得柳公权碑,共僧宝之,丙寅秋七月三日。”
《复东林寺碑》,刻于唐大中十一年(857),立庐山东林寺(东晋名僧慧远筹建)。据宋欧阳修《集古录跋尾》所云,文为崔黯所撰,柳公权(778-865)书。碑石久佚,后代也未见有原拓传本。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寺僧偶于寺门外桥下发现此碑断石一片,上存61字,且有“公权”二字残存。此后再未得见。越四十五年,被康有为于厨下寻得,真是天成其美。
既有《复东林寺碑》,原《东林寺碑》本事亦不可不知。按,《东林寺碑》刻于唐开元十九年(731),为李邕(678-747)自撰书。碑原在庐山,元代延祐七年(1320)被毁,后来释庆哲于至元三年(1337)重刻石,立于东林寺。魏晋以来,碑铭皆正书,李邕始变化以行书书碑,幸得后世效尤,誉为“行书书碑之祖”。李邕此碑, 24行,行52字,行书近楷,愈见可宝。碑尾附重刻题记(楷书)。东林寺二碑及康氏纪事碑现俱藏庐山。
丙寅之游,康氏已68岁。次年(1927)3月21日即病逝青岛。此游虽非专为刻石而来,多少还是有点自我丕显的意思。既然三十七年弹指过去,都无人评说,只要功德确乎存在,自己昭示一下,又何尝不可?只是此次康氏在游山尽兴、刻石纪事等种种惬意之外,还遭遇了一件 “退稿”的晦气事。此事鲜为人知,载于《古春风楼琐记》,愿缀补于后,供识者明鉴。
据云,康氏游庐山玉屏峰西麓的黄龙寺(建于明代)憩坐三宝树下时,忽地诗兴大发,曾寻纸笔草就小幅,落款云:“丙寅七月,书付黄龙寺僧。”嘱随从立即送与方丈。黄龙寺方丈青松,俗本蜀中世家子,又是历经宦海的过来人,惯能应对尘间百态诸相。见落款中“书付黄龙寺僧”语有轻蔑意,即以“老僧不识俗字。黄龙游客中雅士甚多,佳诗好字亦甚多,小寺壁满,挂不下大作”为由拒收了康氏诗书。随从走后,众僧惑而求解,青松笑道:“远公和尚有‘沙门不拜王者’论;老僧拒之,应该无过。纵世俗相交,也应恭敬于礼。康有为何人?‘书付寺僧’,老僧岂是受他随便书付之人?”
青松不过一寺方丈,敢问“康有为何人”,竟然不买大人物的账,缘于康氏失礼。与方丈青松相比,康氏在当时的政界和诗书界已经声名赫赫。他平生致力于政论学术,虽不以诗文鸣世,但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评其诗歌有“纯然入乎古人出乎古人者,则南海康有为也”语;又试闱考官阅卷每逢“大笔淋漓”、“策论瑰伟”者,必曰“此卷当是康某”;可见康氏诗笔文笔书艺之卓异。以此等诗书,付与寺僧,却偏偏遭遇“退稿”,一闷棍打将回来,康氏亟需深思。八个月后康氏病逝,逝前深思没有,今人不知,但今人代为深思,足可引以为训。
青松自重,为佛门自树脊梁,当然没得话说。想当初,光绪十四年(1888)康氏年方三十而立,以布衣身份上清帝第一书时,痛陈国弊,大笔淋漓,该是何等气魄?此后荣枯颠沛,到晚年偏偏碰到不买账的,小事上丢了个大面子,难怪论者评康氏一生成事多有“好戏开场,结局自损”之叹,此亦一例。
一句“书付黄龙寺僧”,竟让青松不快,未必是青松小器。若逢一般香客失礼,青松焉得如此?“沙门不拜王者”,不畏权威势焰,表面上说为人处世,显露的却是佛门的清骨志气。
看来,名愈显赫的公众人物愈应谦恭于礼,否则微言失巨,恐悔之晚矣。汉《法言·寡见》曰“自下者,人高之”(自谦的人才会得到人们的尊敬),确实很有道理。
(2005年12月8日)
●《书法报》2004年2月16日第二版载文曰康有为赞扬萧娴所临《散氏盘》铭文曾题诗一首。诗云:
笄女萧娴写散盘,雄深苍浑此才难。
应惊长老咸避舍,卫管重来主坫坛。
题诗时间,据称1925年。附图为1977年3月16日萧娴在元书纸上手抄此诗之硬笔书法小条复印件。
此诗,大约十几年前就有耳闻,因28字诗中有两处明显的声律错误,例如第三句最后三字 “咸避舍”(平仄仄;此处律式本为平平仄),特别是第二句竟然出现“六连平带孤仄”等低级错误,让人疑而不信。又康有为诗虽非清代诗之一流,但康氏作诗著文最讲“方圆规矩”,一向谨然得法,故不敢相信康诗原本如此,只疑传者不通声律,随口诵来,以致误传失真。
今日读报,见萧娴自己手书此诗,方知传者无过,问题在萧娴记忆有误,抑或康氏草率作诗竟然出此低级错误耶?
萧娴生于壬寅(1902)年,康氏为之题诗时(1925年),萧娴约23岁,康氏已67岁老人(一年后逝世)。据《康有为诗文选》附“康有为年表简编”,康氏于1922年夏历五月游曲阜、登泰山,十月迁居杭州以后,年年出游,足迹遍及大江南北,甚至远涉陕西等西北地区,直至1926年(68岁)夏历八月重返北京,又九月回上海后,方觉不胜其力,终于1927年3月病逝于青岛。
康氏题赠萧娴诗,依萧回忆,果真是1925年的话,正是康氏漫游各地之时,其间所作之纪游诗皆刚健清新,未见昏昧迷眊之作,故此诗若无康氏手书为证,大有可能是萧娴记忆有误。
好在诗意明确,康氏将23岁的萧娴比作卫夫人、管夫人的高度评价已经出语惊世,会意者也未必都去细究声病律病之类。只是南京电视台1984年摄制过介绍萧娴成就的电视片《大笔豪情》和教学片《雄深苍浑此才难》,提到了康氏此诗而且还特意单独截出此句为题,今日读报又见此诗,恐传误日久而渐以为真,遂觉得应该较真一下,作些研究,以求归还本相。
读报存疑,有待明眼。
(2004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