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传唱优秀歌曲的需求,由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共同主办的“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已经在全国各大赛区揭开了帷幕。此次大赛,在中国流行歌曲的发展史中无疑是一次里程碑式的事件。众所周知,中国流行音乐的发展经历了坎坷而复杂的过程。伴随着改革开放而再度兴起的流行音乐走过的30年,也仍然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就这样风雨兼程。”然而,在中国音乐人的追求、探索和不懈的努力中,30年来的歌坛产生了一大批脍炙人口的优秀歌曲,这些作品深刻并生动地记录了我们共同走过的日子,构成了一部动人并感人的心灵史。流行歌曲也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成长、成熟,并在相当的程度上承担了它积极的社会责任。30年来,在每一个重大的历史阶段或社会生活重大事件中,中国的流行音乐都做出了相应的贡献。以今年而论,无论是年初的抗击雨雪冰冻,还是5至6月间的抗震救灾,还是刚刚结束的奥运盛典,我们都看到、听到了流行音乐界的行动和声音。
然而,近年来,我们也一直感到,流行音乐特别是流行歌曲的发展也令人忧虑。缺乏大手笔、大气度,能够深入人心、大面积流行的作品该是业内和听众们感切最深的问题。
因此,在民族振兴大业正在高速发展的今天,通过全国性的大赛促进优秀流行歌曲的创作无疑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举措,它也是历史上的第一次。搞好这次大赛对于促进歌坛的健康发展,为广大听众提供喜闻乐见的精神产品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目前,这次大赛的分赛区赛事已经全面启动,在此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需要解答和明确的问题。这些问题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流行”的定义到底是什么?
这个问题的产生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在近30年来,我们约定俗成地形成了关于歌曲的分类概念。这就是“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流行唱法”——后者也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被称作“通俗唱法”。
但在事实上,这几个概念在理论上从来就没有成为能够为理论界或者业内公认的定义。每两年一度的央视青年歌手大奖赛上,关于唱法的争论总是热点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其实并不难理解。这是因为现代意义上的歌曲创作在我国,如果从“学堂乐歌”时代算起不过百年。它的发展和百年来天翻地覆的、前所未有的社会变迁紧密地联结在一起。与社会生活的气息相通、与大众情感的血脉相连是现当代歌曲创作最明显的特征。正如歌德所说: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永远常青。在中国歌曲创作史上,词曲作家们确实不是“学完了再干,而是干起来再学习”。这个过程又一直伴随着我们不断要把现代歌曲创作这种外来形式与本民族的音乐资源相结合的挑战。恰恰是因为我们处于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进程中,歌曲创作就更多地充满了探索、尝试以及不断的调整包括试错,因而也就不可能产生相对明确的定论。就新时期流行音乐的唱法而言,从80年代之初至今几个大的发展阶段,我们也还难以给它一个严谨的、得到各方认同的定义。近年来常常提起的“民通”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所以,对流行歌曲作品的评价不宜与对“唱法”的辨析混为一谈。换句话说,这次比赛是创作比赛,不是唱法的比赛。因此,我们不需要由于所谓唱法上对“流行”的理解而限制了对作品的判断。
不过,比赛就是比赛,它又需要一定的可以操作的标准。怎么办?或者说,是否我们就不需要理论上的明晰和建设吗?
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有两句话值得我们思考。一句是:改革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另一句是:发展才是硬道理。
回首新时期以来的流行歌曲创作,其实就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从歌词到旋律写作,从编曲到录音缩混,每一个细节都是音乐人们颇为艰苦的探索过程。就这些年的成功之作而言,其风格样式乃至技术手法、演唱特点也是纷纭多彩,其中也伴随着音乐人们旷日持久的争论。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成功的作品一定得到了大多数听众的认同、喜爱甚至是追捧。其中一些作品经过二三十年的时光考验,无疑已经可以列入经典的行列。
因此,我们不妨说,对于本次大赛来说,流行就是硬道理!
也就是说,我们在评定作品的时候,重要的不是首先从演唱方法、作品风格上以某种框架去裁定它是不是“流行歌曲”,而是要判定它:第一,是否好听?第二,是否易于大众学唱?第三,能否获得广泛的流传?一言以蔽之,正如此次大赛章程中所规定的,在作品的评选中听众的意见要占到80%。这也正是本次大赛一个鲜明的特色,那就是尊重听众的选择。
当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总还需要专家的介入,而对于专家们来说,“必也正名乎”似乎总是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因此我们不妨更明确地说,这次流行歌曲大赛中的“流行歌曲”的含义需要采用一个广义的解释,即“能够流行的歌曲”,而不是采用通常理解为和“美声”、“民族”唱法三足鼎立的狭义解释——即便是“流行唱法”至今也没有一个共同认可的定义。事实上,好的作品可以有多种唱法的演绎。《你是这样的人》刘欢唱,戴玉强也唱,都能够得到听众的喜爱。韩红版的《我的祖国》显然和前辈们的表现颇有不同,也同样得到听众的认可,就是很好的例子。
当然,或许有人会问:“流行歌曲”就不需要在理论和定义上进行辨析和界定了吗?当然是需要的,但那确实是理论工作者的任务,而且这个任务也并非可以在短期内一蹴而就。对于发展实践还很短的中国流行音乐来说,其理论层面的建设不但“任重”,而且确实“道远”。而本次大赛在实践层面的重要性则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希望在大赛过程中和结束后能够听到一批深为听众喜爱并成为他们日常生活一部分的优秀作品。达到这个目的,也许能更直接地回答我们在理论上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