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体育和舞蹈
http://www.cflac.org.cn    2008-08-21    作者:周丹霖    来源:中国艺术报

    古代奥林匹克运动首先是一个宗教祭祀仪式,最初的竞技表演都以娱神悦人为目的。伴随着古希腊城邦经济文化的繁荣和城邦间的复杂竞争,各城邦之间的竞技比赛成分才逐渐多了起来,但无论如何,竞技与比赛都不是其主要内容,人类不过是通过这些活动在神的面前来展示自己的“健康”与“美丽”而已。运动员们裸体竞技,在展示“力量”的同时,也让人对美有了较早的领悟,这就为艺术家们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源泉,留存于世的大理石雕像《掷铁饼者》表现的就是古代的一位运动健将。古代希腊能够在艺术史上确立自己壁立千仞的地位,这和古希腊奥林匹克运动的兴盛不无关系;同理,古奥林匹克运动能够在动荡的岁月里举办293届,绵延1170年,相信也是因为有了艺术,它才有如斯顽强的生命力。古希腊人,他们匍匐在宙斯的脚下,在努力扩展自己生存空间的同时,也要尽力地、小心翼翼地协调好自己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对“和谐”的需求,就是“力量”与“美”能够同时在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中得以存在的原因。

    今天的人类“力量”空前强大了,理性的科学长足发展,科学的训练方法可以更彻底地开发人的潜能;高科技产品可以帮助运动员争取到那怕是0.01秒或0.01厘米的优势。而在追求“更快、更高、更强”的同时,人们也就开始了对自己行为的反思,当环境、能源、气候问题被人日渐重视的时候,竞技体育,这个以展现人类体力、体能、技能为目的的运动,也在悄然改变着,它也正在调整其一度单向进取的态度,而向着“美”的方向回归。

    对观众上座率做一粗浅调查我们就不难发现,广受观众喜爱的基本上还是一些较具观赏性的项目,比如艺术体操、花样游泳、花样滑冰、球类等等。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提出的比赛项目瘦身计划,无不是朝着更具观赏性的方向在努力。

    当体操运动员能够翻一个跟斗,继而翻两个,再翻三个的时候,人们是可以从中体验到一种征服的愉悦的。因为对“力量”的崇拜是人的本能之一,这正是竞技类项目被人喜欢的原因之所在。但是,当运动员胆战心惊地要去翻三周半,甚至四周的时候,观众所能感受到的更多就是痛苦了:“征服”如果要以高风险、高伤病率为代价,这无论如何不是人类健康心智的体现。

    “更快、更高、更强”不应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审美”的需求可能才更加符合人类基本的“和谐”价值观。艺术体操、花样游泳、花样跳水、花样滑冰(冰上舞蹈)等项目,与创造世界纪录或者以战胜对手为唯一目的的那些传统体育项目不同,这类比赛项目在最后的统计得分都要综合两个方面:技术难度得分和艺术得分,前者是实实在在的,或者说是形而下的身体能力的体现,后者则包含“审美”的、形而上层面的内容。它们既展示了人的“力量”,也让人欣赏到了“美”。

    舞蹈和体育都是人体的运动,在健身的同时享受愉悦,或者跳舞的同时锻炼了身体,这是一回事,愉悦地健身就是运动需要达到的目标,两方面本来就缺一不可。体育与舞蹈的区别,就性质来说,体育是身体的,属于形而下的层面;舞蹈是艺术,属于形而上的范畴;从功能上来判断,体育以展示能力为主,舞蹈则是要通过人体动作来抒情言志;从外在特征来判断,体育运动偏阳刚,而舞蹈偏阴柔;就实际而言,形而上之大“道”都要通过一定的形而下之“器”才能显现,舞蹈离不开身体,因此舞蹈从来就没有真正和体育分开过,表演性的舞蹈训练也需要大量借鉴体育、体操的科学成分。这些建立在人体解剖、生理学知识之上的训练方法不论是对体育,还是对舞蹈,都是普适而有效的,对一个舞蹈演员来说,跳、转、翻能力的提高,活动空间的扩大也能够让舞蹈的表现力更为充分,这中间的关键是“度”的把握问题。与此同时,伴随着竞技体育向“美”的方向回归,越来越多的运动员却是在坦然接受芭蕾作为自己的必修课程,越来越多的舞蹈编导也在被主动邀请介入体育参赛作品的编排工作。

    由此可见,体育和舞蹈有许多方面是相通的,只是各自的关注点有所侧重,如果一定要找出它们的根本区别,那也是在审美的层面上。就其本质来说,它们都是“美”的,不同的是“美”的性质,如康德老人家对“美的类型”所做的区分:体育以人的“力量”展示为主要特征,这是“壮美”,隐含着对于大自然的敬畏之情;舞蹈更注重在动作本身层面进行时空上的有意味的处理,这是“优美”,隐含着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最后附带说一句,恰恰是在艺术含量高的体育项目里面,比如球类、竞技表演类等项目中,不存在兴奋剂一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