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拉开帷幕
http://www.cflac.org.cn    2008-06-24    作者:    来源:中国艺术报

    为繁荣流行歌曲创作,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传唱优秀歌曲的需求,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将共同主办“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6月23日,此项活动的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标志着这一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流行歌曲创作大赛进入实施阶段。中宣部文艺局副局长汤恒,中国音协分党组书记、驻会副主席徐沛东,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赵子忠,中央电视台文艺中心主任朱彤,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副总监阚平,中国音协分党组副书记、秘书长郑会林,中央电视台戏曲音乐部主任郎昆以及西南赛区代表云南电视台台长赵树清等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徐沛东、汤恒、朱彤、赵子忠、赵树清先后在会上介绍活动整体情况并发表讲话。赵子忠和朱彤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将充分发挥媒体资源优势,多节目多频道全面立体地配合“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全面推广,努力推出更多更好的音乐作品。现场还公布了大赛“LOGO”,并播放“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电视宣传的“片花”。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现场了解到,“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依托主办三方权威的运作平台,通过与全国六大分赛区和各省级报送单位的通力合作,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听取群众意见,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群众参评平台,通过组织推广演唱等形式,向社会集中推出一批群众喜爱、群众满意、群众爱唱的优秀流行歌曲。

    此项赛事将历时一年半,大致分为筹备、征集、评选、推广四个阶段。筹备阶段,除举办本次新闻发布会外,还要在全国各主要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和预热,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征集阶段,歌词作品通过电子版报送至指定专设邮箱(邮箱地址:lxgq@vip.sohu.com)后,大赛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选出的歌词将在搜狐网站(www.sohu.com)和主办三方(中国音协www.chinama.org.cn、中国广播网www.cnr.cn、央视www.cctv.com)的网站公布,供曲作者选择谱曲;歌曲作品的推荐评选以省级报送单位→分赛区→大赛办公室的递进方式进行报送。评选各个阶段,将以群众和专家相结合、群众评选意见为主的原则进行作品评定,各分赛区亦按照这一评选原则组织初评和复评。作品终评则由大赛办公室汇总各分赛区评选报送的共150—200首作品,按照群众反馈意见为主的原则评定后选出30首获奖入围作品,再进一步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演唱推广活动,加上搜狐网等三个渠道听取群众反馈信息,结合评委会意见,最终评出等次奖和优秀奖。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活动将全程体现群众意见,突出群众性、凸现广泛性。大赛指定搜狐网作为网络平台,使网络音乐爱好者能够充分发表对参赛作品的意见。在东北、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等六大分赛区的推广活动中,将通过举办原创作品演唱会和推广演唱会等形式,借助网络、电话、短信等手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大赛办公室对汇总的近200首作品,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的演唱推广活动,在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遴选出30首获奖入围作品;对这30首获奖入围作品,大赛办公室同样按照群众反馈意见为主的原则对作品进行等次奖的评定,并对获奖作品集中进行宣传、推广。届时,30首中的部分获奖作品,将由全国著名歌手在大型颁奖晚会中演唱。

    本次“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将以举办大赛为依托,以推动创作为重点,把广泛动员和组织创作结合起来,把评比过程变成普及推广优秀流行歌曲的过程,力求通过组织形式、评定方式、推广方式等方面的创新举措,推出一批内容健康、旋律优美、特色鲜明、群众喜爱的优秀流行歌曲,可以预见,这一流行歌曲创作的盛事对歌曲创作的繁荣,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