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书写的轨迹——为改革开放30周年而作(续)
http://www.cflac.org.cn    2008-06-20    作者:于平    来源:中国艺术报

    15.到文化部艺术司工作后,涉猎面明显拓宽。我的书写主要在两个方面得到延展:一是属于演艺生产包括演艺团体体制改革方面,二是属于其他舞台表演艺术主要是戏剧戏曲艺术研究方面。这两个方面可以旁通于“舞蹈书写”的主要有以下篇章(均发表于《中国文化报》):1、《在艺术的精彩呈现与观众的文化需求之间寻找最佳切线》(03.7.17);2、《舞台表演艺术的产业运作与市场培育》(03.10.25);3、《舞台表演艺术“观赏性”摭论》(04.1.31);4、《舞台剧题材选择掇思》(04.3.6);5、《“非物质遗产”与文化生态保护》(04.7.10);6、《舞台剧艺术本体掇思》(05.2.5);7、《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舞台剧创作》(05.5.21/5.28/6.4);8、《关于国家扶持重点表演艺术院团的若干思考》(05.7.16);9、《大型主题晚会构成形态六说》(05.10.8/10.20);10、《京、津、沪京剧院团调研感思》(05.12.10/12.17);11、《演艺团体的城镇依托与都市布局》(06.4.15);12、《从“精品工程”看当前舞台表演艺术创作态势》(06.5.13);13、《芬芳的泥土清香的花——百年越剧的几点启示》(06.2.18);14、《思想的雷电精神的光——百年话剧的几点启示》(07.3.24);15、《音乐是戏曲的灵魂——戏曲音乐的历史范型及其创造性转换》(06.7.8);16、《以人为本,以物为用——关于戏曲艺术舞美设计的若干思考》(07.5.12);17、《强化杂技审美的舞蹈设计》(04.10.30);18、《杂技艺术的本体发生、历史演进与形态分类》(06.7.1)等等。列出以上主要篇目,并非要告诉舞蹈界我在“舞蹈书写”之外还写了什么。想要告诉读者的是:一、舞台表演艺术各门类多有相通,去寻找共同规律是一件有益也有趣的工作。二、正是上述书写涉猎面的拓宽,才使得我的“舞蹈书写”呈现新的气象。三、其中许多篇目(例如《大型主题晚会构成形态六说》、《音乐是戏曲的灵魂》、《强化杂技审美的舞蹈设计》等)不仅得到各省文化主管部门的重视,亦得业内专家的高度首肯。

    16.即使在如此繁忙的工作中(主要是有太多的业务要学习),我也并没有放弃“舞蹈书写”。只是这时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我的注意力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关注重要的论题,二是关注有多部舞剧创作的编导。这样一来,我的“舞蹈书写”往往较长,直逼《舞蹈》刊物文章字数的上限;同时,因难得有整块时间写作,以至于在每段前都标上阿拉伯数字,这种“跳跃”的思路和写法显得活泼松弛。这类文章主要发表在《舞蹈》杂志上,关注重要论题方面较有代表性的是:《舞剧结构层次论》(2001年第4期)、《舞剧结构的本体转换》(2002年第5期)、《现代舞、当代舞及其他》(2002年第12期)、《舞剧结构模式的定型、变异及其更新》(2004年第8、9期)、《舞蹈织体摭论》(2005年第4期)、《需要自省的舞蹈创作观念》(2005年第6期)、《群舞的指称、叙述、思维与意蕴》(2005年第9期)、《“原生态”价值取向与民间舞“善本再造”》(2005年第12期)、《民族属性与艺术本体——关于当代舞蹈文化发展的一点思考》(2006年第1期)、《价值学视野中的舞蹈批评》(2006年第11、12期)、《面对诘难的舞蹈批评》(2008年第2期)等。对于多部舞剧创作的编导的关注,我用了一个模式化的标题“从XXX到XXX”,书写了张继钢(《从〈八桂大歌〉到〈一把酸枣〉》2006年第3期)、赵明(《从〈闪闪的红星〉到〈红楼梦〉》2006年第5期)、高度(《从〈红河谷〉到〈黄道婆〉》2007年第1期)、陈惠芬(《从〈星星河〉到〈天边的红云〉》2007年第3期)、王玫(《从“看见河岸”到〈天鹅湖记〉》2007年第6期)、邵小眉(《从〈畲山风〉到〈瓯江谣〉》2007年第8期)、苏时进(《从〈瓷魂〉到〈天道〉》2007年第10期)、陈维亚(《从〈大梦敦煌〉到“悲情圆明”》2007年第11期)和门文元(《从〈阿炳〉到〈西施〉》2007年第12期)等。后面这一部分的“舞蹈书写”得到了舞界的关注,《舞蹈》执行副主编杜晓青也认为这类文章增强了读者的阅读深度。而我自己知道,没有一个广阔的视野和深度的积累,这类文章从选题确定就不易公允,更不用说去进行跨时空的评说了。

    17.上述两个方面的“舞蹈书写”追求的文风不同(有理论化和散文化之分),但“书写”的指向大多是舞剧。这当然不仅是因为我的博士论文做的是《中国现当代舞剧发展史》的研究,还因为我在学院任教时开设过《舞蹈形态学》的课程(出过内部教材),曾为《舞蹈》写过《从舞蹈的本体到舞蹈的形态分析》一文(1994年第4期),认为舞蹈理论应更多地关注一些“形而下”的问题。我写到:“舞蹈的形态分析不仅是对一种人生自我展开方式的分析,也是对一种人类把握世界的认知方式的分析。舞蹈形态不仅是舞蹈艺术的审美中介,而且是舞蹈家把握世界图景的‘图式’。”印象中自90年代中后期至本世纪初,《舞蹈》一个自发讨论、见仁见智的论题是“舞剧和舞蹈诗”的问题。在我看来,“舞蹈诗”问题的提出,不是“舞蹈”是否具有“诗”之属性问题,它其实是大型舞蹈创作实践为求“正名”而产生的题。曾有研究生向我请教硕士论文课题,我说“舞剧和舞蹈诗的形态学研究”是值得去做的。其一,这个课题来自实践,如果我的记忆不错的话,是范东凯和张建民第一次在自己的毕业作品《长城》中冠以了“舞蹈诗”的指称,那一年是1989年。但其实《长城》是一个未完成的作品,原定四个诗章只编了两个。但由此而引发了舞剧“诗化”的潮流,这个潮流的实质是由“交响编舞”理念去淡化舞剧情节的结果。其二,这个课题是理论界关注的热点,我粗略翻捡了一下《舞蹈》杂志,有隆荫培的《关于舞剧、舞蹈诗的两则思考》(1999年第5期),冯双白的《关于舞蹈诗创作中结构问题的思考》(1999年第6期),杨少莆《“诗”的兴盛与“剧”的无奈》(2000年第2期),聂乾先的《“剧”与“诗”的究竟》(2000年第4期),吕艺生的《论舞蹈诗》(2000年第6期),房进激的《舞蹈诗:中国舞蹈艺术的新发展新创造》(2001年第3期)等。我写了一篇《诗歌意象与戏剧行动——舞蹈诗与舞剧的形态学研究》(《舞蹈》1998年第5期)表述了自己的看法,文章的结尾处我写道:“一个是‘诗歌意象’,一个是‘戏剧行动’,这是舞蹈诗与舞剧形态区分的基点。对于舞蹈诗而言,值得研究的是‘意象’与人类精神的关联和超越‘语言公式’的组合方式;对于舞剧而言,值得研究的则是‘行动’的性格内涵和戏剧冲突。当代舞剧创作中的‘诗化’倾向,在我看来一是舞蹈艺术自身特性中本身具有‘诗意’的追求,二是当下的艺术审美活动更追求‘诗意’的联想而轻忽‘戏剧性’的张力。不过我以为,舞剧仍然是舞蹈艺术中最能直面人生、直面社会、直面时代的样式,问题在于我们如何能把握具有时代高度的‘戏剧性’,并在此基础上建构舞剧形态的独特性”。

    18.许多舞界和非舞界的朋友问,你为什么不把自己的文章结为集子?说实在的,在为纪念北京舞蹈学院建院50周年我选择部分论文结集《高教舞蹈综论》之前,的确没有这个念头。一者,我认为有不少文章是在特定时间为特定事件而写,时过境迁难免让人看着有“昨日黄花”之憾。二者,我认为自己的“书写”仍处“现在进行时”状态,一结文集似乎就给自己的思考画上了句号。三者,我认为与其“结集”来显得自己思考和行文的厚重,莫如就直接写出厚重的“专著”。需要说明的是,《高教舞蹈综论》的结集,一是为着纪念北京舞蹈学院50周年院庆,二是认为可以将那13年在舞蹈高教中所写并且是书写高教舞蹈的文章画一句号。因为在新的岗位上将思考新的问题,即使“舞蹈书写”也会有不同的视点和视角。除《中国现当代舞蹈发展史》之外,人民音乐出版社还出版了我的《中外舞蹈思想概论》;另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了我的《舞蹈文化与审美》。需要说明的是,我很少为写书而写书。《中外舞蹈思想概论》原本是为准备《舞蹈形态学》授课而搜集、撰写的背景材料,谁知授课的正式教材未出,背景材料倒自成体系并成书面世。《舞蹈文化与审美》吸收了《舞蹈形态学》授课的部分内容,是真正关于“舞蹈”的文化和审美理论,因而颇受高校教师、学生欢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先后将此书放入“高校美育丛书”和“写给大家的人文丛书”两套丛书中出版,当然我也双倍地收到了稿酬。自2004年4月任文化部艺术司司长以来,工作的确出奇地忙,但我也确实在思考不辍、书写不辍。那些“非舞蹈”的书写,在有空暇的时候,我想选择一部分结集成书,书名打算就叫《舞台艺术散论》。而近30年写作沉淀下来的文字,一是要以串写和选文(选自己书写之文)的方式著一部《中国舞蹈的原始发生和历史建构》,二是想在众多舞剧研究论文的基础上写一部《舞剧艺术概论》。当然,如果有可能,还想在《舞蹈写作教程》和《舞蹈评论教程》的修订中将更好的文章编入。那么《舞蹈形态学》呢?这是我夫人徐正萍也常常催促的话题,“等什么时候不忙了再说吧”——突然觉得,这句话作为“舞蹈书写的轨迹”之结语也蛮合适。那么就此打住吧!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