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传唱优秀歌曲的需求,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将共同主办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此项赛事于2008年3月正式启动,直至2009年10月结束。
本次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的宗旨是,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大赛将历时一年半,大致分为筹备、征集、选拔、推广四个阶段。筹备阶段除召开新闻发布会、下发比赛通知、举办流行音乐创作普及培训班之外,主办方还将开展“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优秀流行歌曲”展播、展演活动,对大赛进行舆论宣传和预热;征集阶段,参赛作品通过“个人报送”和“系统报送”两种方式征集,征集的作品经审核后,发布在大赛指定网站上,并通过网络媒体听取反馈意见,从而评出“100首推荐优秀歌词”进行集中宣传,供曲作者谱曲;选拔阶段,先以网络投票统计为主,评选出“100首推荐优秀流行歌曲”,再将它们编辑制作成音响制品,进一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推广演唱会等方式进行评比,最后选出30首群众最喜爱的优秀流行歌曲。值得强调的是,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采取群众评选为主的方式进行,按照群众意见80%,评委会(词曲作家、组织机构相关专家、媒体、教师、评论家和相关人士组成)意见20%的比例,对作品进行等次评定。并且,为了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听取群众的意见,大赛聚集了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形式,为大赛建立立体的信息推广和反馈渠道。这些都是本次大赛的亮点和特色。推广阶段,评选出的30首优秀流行歌曲将被集中宣传、推广,这些作品将由国内知名歌唱演员演唱,并参加2009年国庆期间举办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专题演唱会。
本次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以举办大赛为依托,以推动创作为重点,以繁荣文艺为目标,把广泛动员和组织创作结合起来,把评比过程变成调动文艺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过程,变成普及推广优秀流行歌曲的过程,力争通过举办大赛,推出一批内容健康、旋律优美、特色鲜明,群众喜爱的优秀流行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