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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仍需倡导人民写作

时间:2014年05月19日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欧阳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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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文学,正面临不同的发展语境。传统写作势头不减,每年出版长篇超过3000部,而借助新型传媒的网络文学板块更是火爆异常。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6.18亿网民中,网络文学用户达2.74亿,上网者的文学使用率高达44.4%。手机等移动终端及其博客、微博、微信等“自媒体”迅速形成非职业写作的文学新军。社会大众对文学的参与度如此之高、网络媒体用户对文学的切入如此之深前所未有。这似乎表明,文学大众化问题不再成为问题,文学为什么人服务的宗旨已经得到体现,今天的文学,特别是网络写作,已经大众化、普及化,现时代的“人民写作”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没有必要再倡导了。

  其实不然。其原因在于,“人民写作”是一个质的概念而不是一个量的概念,是一个文学立场和价值导向问题,而不单纯是读者族群认同的市场化评价,不能简单地依据参与写作者的多少、作品数量和阅读受众的多寡来判定,更不能把“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选择变成“以人民币为中心”的商业利益驱动。判定作品是不是人民写作,关键是看其在内质上是否具有人民性和如何表现这种人民性。网络上作品海量、人气旺盛,众多类型化热门作品被点击、收藏、打赏或版权转让,其中不乏内容健康、感染读者的好作品,但也确有为取悦受众、迎合市场而写的格调不高或粗制滥造之作。这样的写作不属于人民写作。

  一般而言,实现人民写作需要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写作者能够站在人民的立场,坚持这个时代的核心价值观,对历史与现实、社会与人生有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分野,对人民群众为之奋斗的伟大历史实践有正确判断和理解;二是作品必须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传达“人民理性”的价值观,实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那些热门的网络作品,如《甄嬛传》《杜拉拉升职记》《吞噬星空》《遍地狼烟》《醉枕江山》等不同题材、不同风格的类型小说能被众多网友热捧,其情节设置、人物塑造、语言风格,以及文本气质上的可读性与吸引力是重要因素。

  由此可见,网络文学并不代表人民写作,关键还在于写什么和怎么写。文学走进互联网,获得了一个崭新的平民化开放视野;网络上自由、兼容和共享的虚拟空间,打破了精英写作对文学话语权的垄断,为每一位愿意上网创作的网民提供了“人人都能当作家”的机会。这种“新民间文学”,标志着文学话语权向民间回归。尽管如此,网络写作仍然不能与人民写作相提并论,因为文学的人民写作并不取决于传媒的公共性和参与的广泛性,而取决于这种文学的人民性价值取向和为广大民众喜闻乐见的审美品格。网络文学的良莠不齐、精芜并存和复杂多样,使它成为一种大众狂欢的文化形态,而网络文学如果缺少意义承担和艺术审美的价值蕴含,它将无从赢得人民写作的艺术品格。

  (作者为中南大学文学院教授)

(编辑:韩雪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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