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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艺术之根在于儒家文化

时间:2021年03月24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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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书法之所以成为世界文化艺术体系中独特独立的艺术门类,在于中国书法不仅仅是视觉形象艺术,更是一种文化认读模式。这种文化认读模式是儒家文化所赋予并不断强化的。

  >>儒家文化对“书”艺的重视推动了中国书法艺术发展

  儒学以孔子的言论为准则。孔子以修身、齐家为本,以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他在《论语·述而》中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其中,“道、德、仁”为儒家的思想原则,而“艺”指礼乐射御书数,“书”即包含着书写活动。古代大儒名士都十分重视书法,把书法作为一项基本技能,乃至历朝历代开科取士都将举子的书写水平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标准。

  秦代虽然统一了六国文字,但“焚书坑儒”给文字与文化的传播造成灾难,因此秦代的书法艺术发展比较缓慢。汉王朝吸取了秦灭亡的教训,主张“反秦之弊、与民休息”的“文治”政策,对吏民的文化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汉武帝还设立五经十四博士,诵讲今文经典,儒学之士对于文字渊源关系的考究,为文化和文字的重新繁荣提供了丰厚的土壤。书法由籀篆变隶分,由隶分变为章草、真书、行书,至汉末,我国汉字书体已基本齐备,东西两汉时期成为书法史上继往开来,由不断变革而趋于定型的关键时期,这与两汉时代的“尊儒”密切相关。

  >>儒学艺术审美始终处于中国书法创作和书法赏评的主导地位

  中国书法在漫长的发展史上除受儒学思想影响之外,不可避免地也吸收了道、释哲学精神,形成了各个时期不同的审美价值取向。如晋人“尚韵” 、唐人“尚法”、宋人“尚意”、元明“尚态”、清人“尚质”等等,但是儒家文化所倡导的“中和”审美标准始终处于书法鉴赏与书法品评的主导地位。

  中庸思想是儒家思想的精华,在书法的发展过程中,中庸思想具体物化为对“中和之美”的追求,从两汉、魏晋南北朝到宋元明清,一直发挥着或隐或显的作用,中国历代书家无不奉此为圭臬,实践书法的“中庸之道”。这种“中和”境界带有明显的民族特色,如书法中要求结构均衡、平正,绝非笔画的绝对水平,左右两部分也非绝对对称,而是一种“秤”的原理。书法中强调作品整体理与情、法与意、形与神的和谐统一;线条要有力度、有弹性,要求书法的笔画、结字、章法等形式因素有变化但不杂乱;书写过程中运笔的提、按、轻、重、疾、涩;结体的主次、向背、虚实;用墨的浓淡、枯润;章法的黑白、疏密,等等,无不是“中和”思想在书法艺术中的体现。

  >>儒家“诗言志”观点造就了中国书法艺术的独特地位

  “诗言志”是儒家经典《尚书》中提出的重要观点,后被文艺家继承,使中国艺术走上了抒情言志的道路。西方哲学偏重逻辑的理性思维,虽不排斥艺术的情感动机,却侧重于艺术的再现和认识作用。这使得史诗、雕塑、戏剧、油画等再现性很强的艺术门类获得了充分发展。对比之下,中国偏重感悟的形象性思维,书法取法自然,而用最抽象的线条来表现,使它的创作更利于蕴含感情、抒发感情,即使较具象的中国画,也因借用了书法的抽象线条,而变得颇具抒情写意性。

  “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中国文人无论在朝还是在野,往往借书法艺术来表达心情、消解烦恼,并因不同文字内容引起不同的创作心境,产生不同的艺术效果。孙过庭在《书谱》中,认为王羲之的书法之所以能作为历代学习的范本,是因为“岂唯会古通今,亦乃情深调合”。即以不同的情感创作出了各不相同的佳作。“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则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正是由于“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王羲之的书法才会有了强烈的感染力。历代书法佳作多是有感而书,那些没有感情的应试状、正字碑,虽然书写工整,章法严谨,因缺乏感染力,艺术价值甚微。

  >>儒家文化促进了书法家的人格完善

  在儒家看来,书法艺术与政治伦理、哲学等不同,不能作为一种独立的意识形态存在,要来自于个人的品格、修行、艺术修养,并受阅历、学识、气质、性格等影响。清代刘熙载在《艺概卷五·书概》中谈道:“书者,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书法艺术的品评“以人论书”且“首论其人”。在教导学书写字的同时强调首先具备合乎“礼”的德行品格,要有君子之心、忠义之行,强调“学书贵立品”。

  孔子对个体人格的尊重,影响了后世士大夫对独立人格的不断追求。古人把书法视为生命体,并有骨、筋、肉、血之说。苏轼提出了“书必有神、气、骨、血、肉,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的观点,并提出:“古人论书者,兼论其平生。苟非其人,虽工不贵。人貌有好丑,而君子小人之态不可掩也;言有辩讷,而君子小人之气不可欺也;书有工拙,而君子小人之心不可乱也。作字之法,识浅见狭,学不足之者,终不能妙。”苏轼明显地将书法与人品修养对应起来,加上对“韵”“余味”的强调和对“俗”的反驳,都是立足于人品与学养基础上的。

  中国书法艺术把儒家所倡导的人伦修养视为自己成就艺术的阶梯。儒家讲德、才并重,并对德的要求特别重视,认为道德是才华的根本,注重人品的内在素质和外在表现的统一。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书法的创作也必须要讲诚信,书写的规范就是诚信的一种具体表现:如果有人不按照规定好的字体结构来书写,他人就难以识别,无法得到认可。书法作品的落款、钤印,不仅仅是为了章法布局、美观、宣传个性、色彩对比需要,也代表着作者的责任感和诚信。晚明的项穆十分明确地将书法看作“道”的体现,认为书法最终的指向是圣徒的培养。在项穆看来,人正则书正,正书法就是正人心。受儒家思想影响,人们将书法艺术活动统统纳入自我身心修养的轨道,书法的学习变成了通往轨道的唯一途径。儒家思想的“伦理观”塑造了中国书法的伦理性质,也是对中国书法崇尚人品学养、崇尚士气、崇尚劲健等品格的驱动和鞭策。

  >>儒家文化奠定了中国书法艺术创新发展的基础

  有人认为儒家思想强调不可越规,书法讲究的中规中矩禁锢了其艺术的个性、影响到书者情感的表现、扼杀书者的创作激情。我认为这是一种误读,儒家文化并不否定创新发展,孔子说过“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蔡元培先生提出的“与时俱进”也是对中国古人“与时偕行”“与时俱化”“与时俱新”观点的概括。但是,书法作为传递信息的实用要求,必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写的字要让读者看懂。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写字也是同样的道理,需要学习前人的书写方法、规则,掌握形成共识的书写方法,才能写出让人看懂的字。另一方面,书法作为社会生活的实用工具,不可能不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以满足当时社会的需要。如随着书写内容的增多,原来书写缓慢的篆书不能满足日常交流时,便产生了书写相对简便的隶书。在书写的便捷性得到满足后,书法的艺术追求又主导了书写的创新,如章草,出现之初就是为了书写的快一些,当书写的人从“潦草”中体会到用笔的转承、变化而带来书写艺术性的提升后,经过艰苦的探索,形成艺术性更高的书写规则,章草就成为一种约定的书法。

  孙过庭在《书谱》中说:“古质而今妍”,“夫质以代兴,妍因俗易。虽书契之作,适以记言;而淳醨一迁,质文三变,驰鹜沿革,物理常然。贵能古不乖时,今不同弊,所谓‘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何必易雕宫于穴处,反玉辂于椎轮者乎!”孙氏充分肯定和认可了书法艺术当随时代创新发展,并提出了“古不乖时,今不同弊”的书法传承与创新标准。中国的文字始于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时期”,历经2000多年的沿袭和发展,书法也经历由甲骨文、古文(金文)、大篆(籀文)、小篆、隶书(八分)、草书(章草)、行书、楷书、今草等阶段,依次演进,不同时期的书法艺术都表现着不同特定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的价值取向,也涌现出大量不同艺术风格的书法大家。

  >>中国当代书法应朝着更有文化内涵的方向发展

  书以载道。中国传统书法审美建立在对真、善、美三位一体的感受之中,其中蕴含着作者丰富的精神理想和社会伦理规范的道德内容。当今时代,日常的文字信息传播已由硬笔书写和键盘输入全面取代了毛笔书写,书法艺术的实用性易受忽视,而走向纯视觉艺术的方向。对形式的过度追求超过了书写本身是一种流弊,反映出来的是广大作者对中国书法艺术的理解不够深刻,表现自我与时代命题没有很好结合。书法艺术归根到底是有文化修养的人在从事的一门艺术,当代书法脱离日常信息传播功能后,其弘扬社会正能量、传播中国人文精神的功能应得到强化,书法应朝着更有文化内涵的方向发展。当代人研习书法需要重新深入经典,杜绝浮躁,与古为徒,加强文化修养,以书写规则的传承为基础,以时代精神为导向,以文化修养为支撑,实现书法艺术的传承与创新,努力创作书文相协,美文美书相统一的优秀作品。

(编辑: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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