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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版权保护的“软硬兼施”

时间:2017年01月04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马李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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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近日在广州落幕,记者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英士国际商学院、美国康奈尔大学共同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了解到,2016年中国第一次成为全世界前25个最具有创新力的经济体之一。展会上,来自国内外的版权运营商、互联网服务商、技术提供商和全国各地的版权局除了展示各自拥有著作权的版权作品、产品,还纷纷亮出了版权保护的最新科技,引起了众人的好奇与关注。

  硬保护

  技术与技术的较量

  记者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下简称WIPO)展台拿到一本英文宣传册,上面以漫画的形式,讲述一个自由职业者逐步认识到自己能够从歌曲版税中获得经济来源,他的生活和艺术创作也可以得到保护。其中有一个细节强调,虽然传播的介质是物质的,但是被传播的内容是智慧创造的,所以作者拥有的是一种不可真实触碰到的财产。

  WIPO副总干事西尔维·福尔班指出,一系列多元的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核心是拥有“很多复杂的互动”,并且“这些技术都是以史无前例的速度出现和发展。”现今以流量为计数单位的互联网上,这种不可触碰的内容互动传播具有无限的可复制性,其盗版的渗透方法非常隐蔽和狡猾,常常在一些人工“看不见”的平台上就把交易完成了,为版权的维护带来了难度。例如在微博、贴吧上搜索一部新片,在跟帖、评论中有人提示“片源请关注***”,打开微信关注此公众号或微信号,按照提示包好红包,得到云盘密码,即可获得下载或在线观看链接。更为恶劣的情况是,盗版商有大量盗版资源,在微信上发展代理,代理一次性交费后盗版片库会定期更新,代理再转卖他人,大量盗版影片会通过这种衍生下线的模式扩散传播。抱怨盗版的影片制作者不在少数,《港囧》正式上映后第二天,徐峥就曾在朋友圈愤慨吐槽:“从昨天起《港囧》在网上盗版出现有规模有组织的投放”,这些盗版在线观看的链接大多出现在微信、微博、贴吧。他后来又在微博上发出提示勿点“港囧高清片源”“现在已经发现有黑客以港囧盗版做诱饵”的微博希望抵制盗版。但是通过这种宣传手段,加上版权方通过人肉搜索的方式查找盗版,有效性都很低。

  获得2016年“中国版权金奖”保护奖的上海冠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即是因为提供了全国独家的监测数字版权技术而获得了表彰。依托领先的海量音视频、图文内容搜索引擎技术、云计算、版权大数据可视化分析技术,冠勇科技为行业搭建了科学的版权监测保护体系、版权分账发行监测平台及版权大数据分析体系。据冠勇科技董事长吴冠勇介绍,冠勇科技的版权监测实现了全网全平台全时段的监测,对视频、音频采用关键帧比对技术,只要提取的关键帧的网络指纹特征和样本指纹特征相符,通过远程电子公证系统即时录屏并存储到公证处服务器上,办理公证后即可向侵权方发出预警函,然后由律师跟进下线。

  软保护

  创新服务创造版权价值

  从版权的创新来看,首先应该想到版权制度是否有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原因是数字技术、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互联网的发展对已有的版权制度带来了一些冲击。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下的授权问题,传统的授权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网络管理,包括著作权的集体管理。而“著作权作为一种财产权,需要有效界定它的财富、评估它的价值,然后通过贸易方式进行有效传播。”

  行业主体针对这种情况已着手确立一个标准。记者从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广影视集团有限公司(SMG)的展台了解到,SMG的版权资产中心(上海音像资料馆)开发了一种评估方法,可以分别评定版权方出售纪实节目、综艺节目、广播节目的价格,以综艺节目价值评估系统为例,包括新媒体影响力、节目类型、销售地区、授权时间、嘉宾影响力、参赛选手类型、娱乐功能、创新性、视听效果、当期广告合同收入、首播收视率,最后得出“评估价值(元/分钟)”和“感知价值”两个数据。前四个选项可以人为设定系数,其它选项中也包含了主客观评价的因素。

  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认为:“在知识经济和数据经济之中,创意、创新和知识产权尤其是版权的潜力和机遇非常大,它们对促进经济发展、贸易和就业都有很大的推动力,这在任何国家、任何发展阶段都是适用的。”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互联网发展,作品登记数量增幅很大,以软件著作权登记为例,登记数量已突破40万件,这就推动了软件的使用和保护,带动了4万亿元人民币的软件产业发展。登记越多,就产生越多价值,但也有专家认为,仅仅依靠登记版权产生价值,还远未开掘出版权市场的潜力。

  腾讯CEO马化腾认为,人们要想从微信、QQ这些社交平台上获得很丰富的体验,就需要网络上有高质量的好内容,数字版权的保护就成了数字产业发展的核心。他谈到,两年前用户普遍没有为正版音乐付费的习惯,而腾讯摸索出了一个突破点,就是“尝试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场景音乐,当时典型的产品就是QQ空间里面的背景音乐,当别人访问我的QQ空间时,会有我订制的音乐播放给他们,就像有客人到我家,我播放我喜欢的音乐给客人。”这个探索获得了成功,用户愿意为此付费。由此马化腾认识到,互联网作为一种体验经济,必须通过创新,将内容有机地融入到产品中,才能有增值空间。

  已经拥有海量原创音乐版权的酷狗音乐和正在发展的中国版权业遇到了同一个问题:如何甄别版权作品的优劣,把好版权的作品价值凸显出来。面对越来越多元化的市场需求,酷狗在多个城市打造LINDA LIVE,为独立音乐人提供一个推广好音乐的实体娱乐实验场所。通过出版数字专辑扶持原创音乐再生的同时,为了给好的内容增加推广渠道,酷狗旗下酷狗直播希望通过孵化网络主播的模式进一步开发音乐人资源,让好的音乐人从直播开始积累自己的人气。

  国际音乐创作者理事会主席洛伦佐·费雷罗为著作权保护的问题引入了另一个角度的思考,世界第一个版权法令是《安妮女王法令》。这个法令在世界范围内首次承认作者是著作权保护的主体,确立了近代意义的著作权思想,对世界各国后来的著作权立法产生重大影响。而此前的历史背景是王室对书商颁发“专利证书”,使特定的书商公司拥有书商特权,一度成为王室垄断出版业的一种工具。洛伦佐提出,出台《安妮女王法令》的目的是鼓励从传播中学习,而不是致富。

(编辑:王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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