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协论证2011年第八届中国音乐金钟奖
    2010年11月23日      作者:郭娟      来源:

  2011年第八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将如期举行,根据当前音乐界实际情况和需要,第八届中国音乐金钟奖拟将设置作品奖、表演奖、理论评论奖、终身成就奖四大子项目。其中,作品奖包括,钢琴作品评奖和合唱作品评奖;表演奖包括,二胡比赛、琵琶比赛、民族室内乐比赛、小提琴比赛、弦乐四重奏比赛、声乐演唱比赛(美声组、民族组)、合唱比赛和流行音乐大赛(男声组、女声组、组合组演唱)。为更好体现金钟奖的权威性、专业性,中国音协于今年11月、12月集中组织邀请各奖项在京权威专家召开论证会,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征询京外专家意见,从总体上对各赛项的评选办法、比赛曲目、报送方式进行集中论证。目前已经对室内乐、合唱、二胡、声乐(美声)、琵琶等表演奖项分别进行了论证。声乐(民族)小提琴、流行音乐和作品奖、理论评论奖也将在近期进行论证。比赛正式通知将于年底统一下发到各报送单位,并同时刊登在中国音协网站以供阅览和下载。

  中国音乐金钟奖是由中宣部批准设立的、全国唯一常设的音乐综合性大奖。根据中办、国办有关文件精神,中国音乐金钟奖从2005年开始,每两年举办一届(逢单年举办)。为适应新时期中国音乐发展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音乐文化需求,第六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在奖项设置、比赛方式、报送办法等方面做出了部分调整,进一步完善了金钟奖评奖机制,扩大金钟奖的社会影响;第七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则继续本着整合资源、统筹兼顾、做大做强的原则,总结经验,继承创新,确保了各项赛事活动高规格、高质量的顺利进行。今年10月中国音协在威海召开了“全国音乐类评奖座谈会”,回顾了10年来金钟奖的稳步发展和壮大,肯定了金钟奖在繁荣中国音乐事业和音乐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在我国先进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贡献。会议就一如既往坚持金钟奖导向性、权威性和公正性的宗旨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达成共识,为第八届中国音乐金钟奖的成功举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外,经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和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复同意,从第八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始,中国音乐金钟奖将正式接纳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选手,并增设香港、澳门、台湾选拔分赛区,将对促进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的音乐文化的进一步交流、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