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骥才:中国传统村落何去何从
发布时间:2016-05-30

  慈溪是我的故乡,我到故乡谈自己特别关切的传统村落问题,有很多的情感在里面。传统村落保护已经由初期的探索阶段,进入到理性阶段,我们需要思考很多重要的实际问题。

  首先我想谈谈2006年召开的“西塘会议”。早在2002年,我们就开始做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普查。那时只提到了村落民俗和村落文化,还没有提到村落保护。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传统村落正迅速瓦解,于是提出了村落保护问题并召开第一个重要会议,即“西塘会议”。我是在会后才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后来我到湖南隆回,看到了当地县委书记整理出的村落文化遗产。他告诉我,他正是被西塘会议触动,才有了主动整理的自觉。我陆续收到了很多类似的反馈。当时,我们认为保护村落首先要盯住的就是中国两千多个县,而县长是最能治理农村问题的官员,县长和村长是落实村落保护工作的关键,因此西塘会议是“县长会议”,后来又在江西婺源召开了“村长会议”。

  当然,只有西塘会议的统一认识和发表宣言还不够,必须有行动。在实际保护过程中,知识分子的文化自觉和先觉很重要,因为知识分子一会独立思考,二能逆向思维,三有历史前瞻性。在这样的认识下,知识分子必须先付诸行动。于是,2008年我们开始策划中国古村落调查,选择了一个在邯郸和安阳之间的地点作为项目开始的中间原点,由此向整片中华大地扩展。恰逢国务院于2009年年初公布了《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条例》,我看了以后觉得应该支持政府工作,毕竟村落属于行政体制管辖的部分,由政府部门来保护更有利。但住建部和文物局做了一两年之后,发现了问题:他们大都是从“文物”的角度即从村落的建筑、布局等出发,很少涉及非遗的内容如民间节俗、信仰等内容。所以我们决定还要接续之前的工作,促进政府对古村落的保护工作。那是一个思想争辩的时期,很纠结。国家正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旧城改造,而我认为“新农村不是洋农村”,反对大拆大建,希望能够拿出好的解决办法来。直到2012年,国务院接受了我的想法,做出了一个有文化史里程碑意义的决定,即由住建部、文物局、文化部和财政部四部委联合做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决定下来后,我向住建部领导表达了我的看法,即首先要把《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定下来,国家就有了保护的责任。于是,中国民协开始配合政府做这个名录。四年来,经过评审认定的传统村落共有三千多个,可以说我们基本掌握了这些遗留到今天的、最重要的传统村落的情况,这非常了不起。目前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官方的村落保护体系,也没有可借鉴的范本。对于物质文化遗产,我们有《文物法》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非遗我们有《非遗法》和“非遗名录”,对于村落保护,我们有《村落保护规定》与《传统村落保护名录》,这是非常重要的,是中华民族对自己文化的认识。中国的自然条件、地域文化和民族差异形成了村落文化多样性,但更深的意义在于它是我们民族最古老的根性家园,能认识到这一点并着手整理,这是一件大事。

  文化遗产进入国家视野,不是保护工作的结束,而恰恰是开始。就保护工作来说,目前有三点最重要:第一,希望地方注意国家的相关保护规定,其中涵盖了保护的标准以及方方面面的尺度和要求;第二,要书写村落史、村落志,我们要有这样的文化自觉;第三,开始制定保护规划,村民要有文化觉悟,即便这样的觉悟未达到文化遗产的价值层面,但是至少已经意识到有价值了。

  尽管如此,村落保护的问题依然存在,且形式严峻。我认为村落保护仍有两个难以破解的难题:

  一、空巢化。前两年我路过太行山,惊讶地发现大部分村子都是空的,很苍凉。迁走的每位村民都带走了一部分村落记忆,一个古村落的历史和文化就这样无声地消散了。即使是已进入保护名录的村落,村里的人也越来越少,因为村民同时面临来自于社会发展的外在压力和来自于他们追求更舒适生活的内在压力。针对空巢化这个问题,我认为政府应该做三件事。一是把村落保护列入城镇化建设的规划中来,作为必须解决的难点来对待。二是要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我非常赞成浙江西塘镇书记将居民的排水问题作为首要问题去解决;婺源在定下整体徽派建筑基调的前提下,在村落建设方面给村民建新房和升级部分生活空间的权利,切实把提升老百姓的生活质量放在第一位。三是要解决好村民的经济来源。如果原住民走了,房子空了,何谈保护?这是针对政府谈的,而跟专家讨论的空巢化则是村落文化的消逝和因旅游开发造成的失真。

  二、过度旅游开发。世界上所有的历史名镇名村都有人去旅游,但开发商没有权利去肆意开发。对我们来说,村落的意义首先是“乡愁”,是民族的凝聚力,是大地上的根,是五千年来我们休养生息的精神家园。村落有旅游价值,但还有历史、民俗、审美、文学等多重价值,保护传统村落不能以旅游价值为首位。搞旅游要遵循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既会造成文化失真和碎片化,也会误导村民把村子看作赚钱工具。很多地方把旅游化看作村落的出路,把进入“传统村落名录”看作开发旅游的契机。我不反对村落旅游,做得好当然是好事,但粗暴、过度的开发切不可取。为此我对传统村落的现状喜忧参半,忧远大于喜。村落开发是一次性的、不可逆的过程,文化史一旦被扭曲就无法复原。无论是知识界、政府官员,还是作为村落当家人的村长,都要清楚这些,否则到手的传统村落会得而复失。

  目前,村落保护的形势非常困难和复杂。我们首先要集中力量保护那些进入国家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子,要改善村民生活质量、解决他们的经济来源,最重要的是启发村民的文化自觉。村落是生产生活的基本单位,又是传统社区,因此村落保护跟非遗保护一样都需要活态传承,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原住民。有乡贤为了保护在拆迁规划内的古村,出资买下了整个村落,包括油灯、算盘甚至古树等,并与当地政府商量如何保护这个村落;还有的乡贤发挥自己的古建专业特长,测绘了村里的建筑以备日后复建。因此,唤起村民的文化自觉是最根本的。乡贤越来越多是好事。现代乡贤指的就是村落中有经济实力、道德影响力和文化情怀的人,村落保护可以由他们牵头。只有当老百姓成为村落保护的主体,保护才能真正有效并薪火相传。

  村落是说不尽的话题,也是今后几十年中国重要的文化课题。我们的思考、研究和理念非常重要,能否有多种思想和理念的碰撞、交流,是本次论坛成功与否的标志。希望我们能贡献更多的思想和理念,共同推动传统村落保护这项国家和民族的重要事业。(冯骥才: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协主席)

  (根据作者在2016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鸣鹤)国际高峰论坛上的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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