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瑜简介
发布时间:2019-06-03

  刘长瑜艺术简介

  刘长瑜,女,1942年1月14日生于北京市。国家一级演员,现任中国京剧院艺术指导委员会主任、艺术指导(正局级)。曾任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理事长、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现为中国戏剧家协会顾问。1975年1月,当选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1980年1月,当选北京海淀区人大代表;1983年8月,当选第六届全国青联常委;1985年当选中国戏剧家协会常务理事,2000年当选第五届副主席,2005年当选第六届副主席;1987年3月,当选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1989年3月,当选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1993年3月,当选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1998年3月,当选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2003年3月当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

  2006年起任中国京剧艺术基金会理事长至今,开展的主要工作有:组织中国京剧艺术团4赴港澳演出,任团长;组织中国少年京剧艺术团4次赴港澳演出,任团长;组织两届全国艺术院校京剧表演专业中青年教师教学交流展示活动;组织全国艺术院校京剧专业中青年教师高级讲修班;组织抢救挖掘京剧老艺术家资料的录像录音工程,均任主要负责人。

  主要业务成就

  1959年5月以优异成绩毕业于中国戏曲学校的刘长瑜,当年便在本校实验京剧团担任主演并从事教学工作。1962年6月调到中国京剧院四团担任主要演员。1964年在国家领导人周恩来、乌兰夫、彭真等同志倡导下举办的全国现代京剧汇演中被调到剧院一团参加《红灯记》的排演工作,扮演“铁梅”,1971年《红灯记》被拍摄成彩色电影。同年参加了现代戏《平原作战》的创排工作,并在剧中扮演了小英子;1974年参加现代戏《草原兄妹》的创排立戏工作,并在戏中扮演斯琴。刘长瑜在京剧表演艺术上的成功历程,并不是起始于《红灯记》,也远远未歇止于李铁梅。早在《红灯记》之前,她就成功的主演了《卖水》、《春草闯堂》等优秀剧目,曾经轰动一时,为京剧专家和观众所瞩目,刘长瑜因而一举成名。《红灯记》之后的二十余年间,她在京剧表演艺术上的探寻和求索,可谓披坚执锐,奋进不息。

  尤其上世纪70年代未至90年代初,是刘长瑜在京剧舞台艺术上不断探索、不断取得新的成功,因而再度辉煌的艺术鼎盛时期。她在京剧花旦表演艺术上所作的创作和取得成就,为世人称颂。

  这期间,刘长瑜复排并出演了《卖水》、《春草闯堂》、《辛安驿》等早已演熟的拿手戏,并且与合作者一起,对《春草闯堂》等剧进行了从头到尾的细致加工与锤炼,使之在艺术上更臻完美,表演上更具魅力。1979年刘长瑜以这三出戏一举轰动香港,使海内外十家报刊争相报导,被誉为“中国第一花旦”。如今,京剧《卖水》、《春草闯堂》、现代京剧《红灯记》已成为刘长瑜舞台表演艺术的代表作,为祖国戏曲表演艺术宝库增添了珍贵的财富。从1997年至今先后作为中国京剧优秀青年演员研究生班导师,2001年作为中国戏曲学院表演专业导师开始带硕士研究生。

  所获奖项

  1979年文化部举办建国30周年演出,她因演出《红灯照》荣获表演一等奖;1981年她演出的荀派名剧《红楼二尤》获文化部颁发的个人表演一等奖;1982年她参加拍摄的电视戏曲艺术片《燕燕》,以全票获首届电视“鹰像奖”;1983年荣获首届中国戏剧梅花奖;1992年荣获中国唱片社颁发的金唱片奖,同年在梅兰芳金奖大赛中荣获金奖榜首;1995年被文化部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1997年由剧协推荐,荣获中国文联“德艺双馨中青年艺术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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