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蓝,女,汉族, 1921年生,我国著名电影表演艺术家。曾担任鲁艺实验话剧团、东北文工团一团、东北电影制片厂、北京电影制片厂演员,历任中国影协理事、副主席,北京儿童电影制片厂(后改名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厂长、艺术指导,现任中国文联荣誉委员。曾在影片《白衣战士》《翠岗红旗》《革命家庭》《龙须沟》《林家铺子》《烈火中永生》中饰演重要角色,演出舞台剧《粮食》《带枪的人》《百丑图》《小市民》等。她在影片《革命家庭》中饰演母亲周莲艺术形象,并获莫斯科第二届国际电影节最佳女演员奖。曾获中国电影金鸡奖终身成就奖,中国文联从事新中国文艺工作六十周年表彰等。
于蓝毕生致力于“以人民为中心”的艺术创造,追求“德艺双馨”的为人从艺之操守,坚持现实主义的创作道路,秉持“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辩证统一,创作了众多为人民大众所喜爱的“时代精神强烈、艺术内涵丰富、人物个性鲜明”的银幕形象,她塑造的向五儿(《翠冈红旗》)、周莲(《革命家庭》)、江姐(《烈火中永生》)等等艺术人物,成为了我国电影艺术人物长廊中的经典形象,她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形成了形象朴实、富有生活质感,内心强烈、释放高尚情感的表演风格。于蓝致力于中国儿童电影的发展,为新中国儿童电影的发展作出了奠基性的贡献,她是深受人民爱戴的电影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