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华:人大代表不是符号而是责任
发布时间:2014-09-16

  60年,弹指一挥间,许多事情就好像刚刚发生一样。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的时候,我26岁,距离我拍《白毛女》已经4年了。当时的我正随着华北军区文工团组织的演出小分队到部队慰问演出。演出结束后,我们回到了华北军区文工团的总部。一天,团里召集大家开大会,说是要选举人大代表。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叫人大代表,只看到大家在院子里排好队,然后一个一个地到屋子里投票。我进屋一看,有一块黑板,上面写着我的名字:田华,心里既激动又意外。没多久,我接到通知,说我被选上全国人大代表了,是我老家河北省的全国人大代表。

  当人大代表、开全国人代会,还让我间接体验到了江西苏区的生活。

  1958年初,我接受了在电影《党的女儿》中演李玉梅的角色。1958年2月,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代表们报到以后,我找到江西代表组,他们推荐了两位参加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的女代表:危秀英大姐,曾任江西兴国县苏维埃政府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主任,参加过长征;李友秀大姐,曾任江西兴国县村苏维埃政权宣传员、赤卫队妇女分队长,游击队地下交通站组长,与李玉梅的经历颇有几分相似。那天我跟她们聊了很久,问了好多问题。通过她们的讲述,我间接体验了一次苏区的生活,终于找到李玉梅的感觉,顺利完成了《党的女儿》的拍摄。

  为了解基层情况,我曾经到涿州永乐村做过一次调查。我找了书记、农民,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有什么困难,对国家有什么要求等等。我们就围坐在炕头上,没有隔阂,很随便。那个时候我们和人民的关系就是这样,我们都是从人民中走出来的。当全国人大代表,是人民把这份荣誉给了我。人大代表不是一个符号,也不是一种奖励,而是一种责任,是非常重的责任。

  田华,原名刘天花,1928年出生,河北唐县人。1940年在晋察冀军区政治部抗敌剧社当小演员。1948年起在华北军区文工团任演员。1955年进入中央戏剧学院表演干部训练班深造,毕业后在沈阳军区抗敌话剧团工作。1960年调八一电影制片厂演员剧团,曾任八一演员剧团团长。离休后历任中国电影家协会理事、中国电影表演学会副会长、中国老艺术家艺术团团长。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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