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保护工作,可谓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充分认识,总体环境不断向好。但是由于经济全球化的飓风愈演愈烈,因此,文化遗产的实际生存状态仍然不容乐观。尤其是一些地方颇具热情的生产性保护,活态传承中的一些生产性改造、活态性改变,不仅改变了非遗的原生态和民间文化的属性,还丢失了非遗的纯洁性。
非遗的属性是文化的。非遗或曰民间文化中凝聚着中华民族的共同心愿,反映着我们的思想情感、道德观念、信仰意识、价值取向、风土人情和民俗文化,寄托着老百姓对理想生活的美好追求,是历史的积累和文化的积淀。她之所以历经岁月而光辉不灭,是由于她的精神含量和文化价值。而现在很多地方往往试图把非遗的文化价值视作“文化资本”加以运作和打造,只选择可以“资本化”的非遗进行所谓的抢救和保护,实际上这种看重“资本”而不是“价值”的“抢救”往往是对非遗文化基因根本性的改造和商业利用。把非遗当成“资本”首先想到的必然是市场,是利润,是经济效益,而这些绝非非遗的属性,与我们提出保护非遗的初衷也是背道而驰的。非遗的保护在于传承我们民族文化的根脉和民族情感的血脉,而不应寄希望于她能带来多大的经济效益。非遗的效益在于人的审美境界和生活品位的提升,在于人心向善、风俗纯美以及社会的和谐,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子孙大业,绝非屈指可数的蝇头小利。
非遗的本色是民间的。非遗生于民间,长于民间,存活于民间。她是老百姓自己创造、自己喜欢和热爱的。而一些地方打着“活态”传承的旗号,生硬地让非遗与当代对接。为了增加非遗的观赏性,甚至把霹雳摇滚的表演和音乐植入少数民族的歌舞,使原本幽居深谷的纯洁少女成为摩登女郎,丧失了其婀娜多姿的民间本色。民间文艺应远离商业和包装,民间文化从她诞生的那天起就与商业无关,今天我们仍应使之与商业化保持安全的距离。民间文化是老百姓和民间艺人创造的,不能被商人和文化中间人任意改造;民间文化是反映老百姓心声的,重在自娱娱人,不能以商业娱乐为目的;民间文化是口口相传、集体参与、人人相因又变化万千的,不能成为标准化生产、流水式操作、千篇一律的;民间文化有着非常强烈的地域特性和个性主题以及现实愿望,不能逃避现实,抹杀个性追求一般性消费。因此,决不应简单片面地将非遗直接与经济挂钩,人为地将非遗作为旅游产业推广,甚至热衷于斥巨资打造豪华的非遗展览和表演,而无视或忽略了非遗的历史价值以及人文价值和民间本色,以另一种方式让非遗死去。
民间艺术对自我特色和个性的坚守,是任何一种文化区别于其他文化形式的根本,也是其存在并得以传承和发展的基础。当非遗的保护传承已成为当代人的共识后,民间艺术应坚守什么,应传承什么,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让生于民间的艺术回到民间,紧紧守住民间艺术的审美核心,传承活态的民间艺术,保持民间艺术的多样性,应该成为我们在保护非遗中的重要选择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