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齐滨县(今曹县西北部)光明剧社(山东梆子)与五专区宣传队(多为柳子戏戏演员)合并后,调归冀鲁豫五专区行署领导,命名为群众剧社,由马禀义任指导员,李建玉任副指导员,刘彩甫任社长,孙振凯任副社长。全剧社50余人,主要演员有杨树清(旦,艺名“三胡椒”)、孙志高(黑脸)、王锡堂(旦,艺名“桂花油”)、牛福元(红脸)、董传宪(黑脸)、杨明学(黑脸)、陈贯福(丑)等。剧社以演出高调剧目为主,如《鸳鸯恨》、《风波亭》、《李自成之死》等。也配合时政宣传,演出一些宣传抗日、反蒋的短小节目,如《捉汉奸》、《模范家庭》等。剧社的活动地区主要在曹县、齐滨、东明、考城(今河南省兰考东北)、民权、南华(今牡丹区西北部)等县一带农村。
1946年6月,国民党军队进攻解放区,为适应战争的需要,剧社全部人员分散到各兵站服务。直到1947年1月,该剧社并入冀鲁豫区六纵队十六旅剧社,改名“冀鲁豫区民艺剧社”,成为冀鲁豫行署直接领导的一个艺术表演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