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劫夫(1913—1976),中国作曲家,原名李云龙,曾用名李捷夫。1913年11月17日生于吉林省农安县,1976年12月17日病逝于沈阳。早年在家乡就读小学、中学。九一八事变后,在青岛、南京等地从事抗日救亡活动。1937年赴延安,先后在延安人民剧社、西北战地服务团工作。1943年调往晋察冀边区任宣传干事及冲锋剧社副社长。抗日战争胜利后,先后任热河军区胜利剧社副社长、冀东军区文工团团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九纵队文工团团长和东北鲁迅艺术学院音乐工作团副团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东北音乐专科学校校长,沈阳音乐学院院长,并兼任辽宁省文联副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辽宁分会主席。他以民间分节歌形式写作的许多叙事歌曲,如《歌唱二小放牛郎》、《王禾小唱》和《忘不了》等,生动地反映了抗日战争时期人民群众的斗争生活和英雄事迹,曲调亲切动听、结构简练严谨,曾流行于华北各抗日民主根据地。他运用北方说唱音乐、戏曲音乐的艺术手法于歌曲创作之中,扩大了歌曲体裁的表现容量。在《八月十五》、《常家庄的故事》、《胜利花开遍地红》等歌曲和歌剧《星星之火》等作品中,表现出他对歌词的处理、对音乐语言的推陈出新所具有的独到功力。歌曲《我们走在大路上》热情洋溢、豪迈乐观,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他为毛泽东诗词谱写的歌曲,如《蝶恋花·答李淑一》、《沁园春·雪》、《七律二首·送瘟神》和《浪淘沙·北戴河》等,成功地体现了时代性与民族性的结合,或气势雄伟,或委婉细腻,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