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非遗项目缘何后继乏人?
□ 言恭达(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书协副主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通过口传心授、世代相传的无形的、活态流变的文化遗产。目前,我国实施的是分级非遗保护制度,增强了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扩大了非遗项目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一批非遗传承人获得了一定的财政补贴,其荣誉感、使命感也得到增强。但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在非遗项目的申报、非遗传承人的认定、一些非遗活动的开展和传承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加以完善和解决。
首先,非遗文化缺乏具体可操作的保护措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但在操作层面,除申报名录、入名录者有所补贴外,几乎没有其他的保护措施落实,非遗文化的传承危机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第二,传承人的认定体系存在缺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传承着某一种技术或技艺的有突出能力的代表者,这种技术和技艺蕴含着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如今,非遗传承人的认定,仅仅是由专家组根据上报的各类评审材料进行,这样就容易造成材料做得好而实际作品较差的得到认定,导致本该受到保护的进入不了传承保护体系。
第三,部分非遗传承乏人,大师无徒可教。几乎所有的非物质文化传承都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来耐心学习和实践,然而一些非遗项目由于待遇不好,不能满足基本的养家糊口需求,使得年轻人或学徒半途而废,或干脆避而远之,老艺人找不到传承弟子,非遗传承后继乏人。
第四,非遗项目申报与保护单位不在统一的区域,造成非遗项目申报困难。有些非遗传承人的实际传承地与申报地不在同一区域,例如:在南京市非遗展示馆开展传承活动的传承人不能在展示馆进行申报,必须到传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文化部门进行申报,这样就造成申报部门不了解具体情况,而知道具体情况的传承单位又不具备申报资格,造成该申报的申报不上,有些不太符合申报要求的却可以顺利申报,甚至通过评审,严重影响了非遗传承人的积极性。
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首先,建立健全保护扶持体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建立合理有效的保护扶持政策体系,建立长效保护与扶持机制,确保非遗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非遗传承得到实现。
第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从市场入手,给予税收、信贷方面的政策倾斜,鼓励企业参与传统舞蹈、传统戏曲、曲艺等门类非遗的扶持;鼓励社会成立专门的公司,建立非遗传承基地,经营传统美术手工艺品,让传承人专心于创作;鼓励社会组织支持、参与民俗活动。
第三,实施分类扶持。在非遗保护名录中,一些项目市场兴旺,加入名录后名气更响;一些项目市场萎缩举步维艰。因此在政策、资金扶持上,要雪中送炭,多向后者倾斜;适当提高市级非遗项目财政补贴标准,要求区级非遗项目要有财政补贴;对濒危项目要实施抢救性保护;对学徒者有条件的给予生活补贴。
第四,重视非遗人才培养和储备,增强非遗发展后劲。制定试行传承人高校研修培养计划,实现传统师带徒、家族传承与现代职业化教育相结合,拓展传承途径和方式。研究制定专门的非遗人才培养规划,解决好大师级的保护与传承、传统技艺后备人员的遴选与培养等问题,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吸引优秀的年轻人加入到非遗传承保护中来。
第五,改进和完善传承人申报及评审制度。公布传承人申报的各项条件,给予传承人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申报地的权力,可以是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在具体传承地进行自主申报。传承人评审要更加合理、公平、公正,不仅要看申报文字材料,还应该有现场制作展示、竞争等环节,确保评审过程的透明化、公开化。
让传统民俗文化“活”起来
□ 王书平(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文联副主席、天津市美协主席)
民俗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民俗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我国历史悠久的文化遗产,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文化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在全国城乡,民俗传统文化底蕴十分深厚,并且大都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密切相关。例如,在北方大中城市中,春节时的民间“皇会”踩街表演、传统手工艺品制作、赛灯会以及涉及文庙、天后宫的相关节日庆典活动等,都具有鲜明的传统文化特色。但是,这些宝贵的民俗文化资源还没有被高度重视起来,在与旅游和文化产业开发相互配合方面也比较薄弱,明显地存在着专项扶植不够、配套设施不完善、专业资金投入偏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对不足、缺乏深度开发规划和管理机制不完善等诸多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首先要加大投入、扶植企业,建造传统民俗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制定财政引导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将相关活动发展基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利用重要传统文化场所、场地,通过政策导向和营造环境,吸引民间传统手工艺创意产业聚集入驻,积极培育大量的收藏及市场消费群体,形成民俗传统文化精品创意产业园。
其次,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跟踪管理、重点扶植具有发展潜力的民族民俗传统文化艺术产品企业;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对专项经费实行跟踪管理,保证非遗保护基金切实用于传承项目和传承人;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投入资金,重点扶植能够建构起产业链条、有发展潜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能够快速增长的高端艺术品企业,争取长期举办非遗展览、绝活绝技体验及讲座等。
第三,加强研究、扩大宣传,加大市场化运作模式:组织专家及民间人士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民俗文化,加强对民俗传统文化的各项研究,鼓励他们多出优秀研究成果;利用各种媒体,对优秀传统民俗文化和相关旅游和文化产业开发项目和产品进行专项策划、宣传、营销,引导形成符合市场规律的富有地方特色的民俗传统文化商品;建设民俗传统文化保护、宣传和旅游及文化产业开发的相关门户网站,搭建网络上的文化产品展示和推广平台。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优秀传统文化项目的专门介绍、点评,普及社会历史、古玩文物等方面知识,增强民众对传统民俗文化的保护意识和欣赏水平;定期举办相关戏剧观赏节、曲艺旅游节、相声文化艺术节、民间艺术精品博览会等,通过节庆活动带动其他业态发展,引导周边商铺售卖戏剧、曲艺、民俗文化的特色衍生产品,满足戏迷、曲迷以及广大普通观众的各种文化需求。
保护老建筑,更要留住“原住民”
□ 徐利明(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书协副主席)
在全球化的今天,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振兴除了经济上的富强,还必须要有独特的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作为后盾。公众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中来,不仅是社会民主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文化遗产得到可持续保护和发展的关键。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保护范围不断得到拓展,类型更加丰富,与民众的关系也更加密切。但对比他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和经验,对照我国国情,公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才刚刚起步。一方面是政府对公众参与需求强烈,但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一方面是公众参与愿望强烈,但能力还有待提高。公众参与遗产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也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广泛的宣传教育、多方力量的参与,还需要对文化遗产地区居民的尊重,缺一不可。
我认为,首先要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公众参与的知情权和话语权。知情权是公众参与遗产保护的前提和基础,公众只有知情后,才能避免参与的形式化,克服信息不对称、信息失真等原因造成的参与障碍。建立健全遗产保护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明确规划部门和文物保护部门的信息公开职责。特别是应在长期调研、需求和潜力评估的基础上形成的文化遗产保护战略,配有一套详细的远景目标体系和分项实施计划,更应通过向社会发布来听取公众的意见,使之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保障公众话语权,就是要完善遗产保护表达机制。对于重要的政策决定,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方式公布,尤其要利用好互联网发布信息便捷、迅速的特点。应注重完善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告知公众意见是否被采纳及采纳原因等。
其次,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参与的效果。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大部分公众出于好奇或新鲜的心理,会在开始阶段对参与活动表现出一定热情,但由于此项工作具有持久性,往往导致公众兴趣逐渐消失,能真正参与到最后者不多。要激发公众参与的热情,前提是要普及文化遗产知识,通过媒体、展览等各种形式向公众尤其是文化遗产保护区域的居民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如在电视、广播开办专题节目,由业务骨干、专家走进直播现场,宣传公众参与遗产保护的政策,解答疑问;建立公众参与遗产保护的网站,提供项目的个人或团体参与情况查询等服务;开展集中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
第三,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文化遗产保护地的居民。生活在文化遗产保护地及周边地区的居民,是与遗产保护密切相关的人群,也是公众参与的重要部分。文化是有区域性的,当地居民是地域文化真正的主人,其日常生活与当地文化是密不可分的。加强文化遗产保护要与周边居民开展积极互动。一是可以利用解说系统促进遗产保护和社区发展,通过解说系统让游客知道去周边何处购物、就餐、停留。二是促进地方利益最大化,包括向游客推广当地服务业的项目,聘用当地人才,发展新行业和地方供应链,提高社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三是培养社区居民主权感和认同感,包括加强与当地居民沟通,使其理解管理者的意图,增进社区居民对遗产的认同。四是鼓励居民成为遗产景观的保护者,实施自愿土地管理计划,把商品补贴变为景观管理费,鼓励遗产地实现多元化发展。
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老城区”居民的地位也要予以尊重。对古建筑及街巷的保护,要落实在改善老城居民生活质量上。我们正处在一个不断扩大城市版图的时代,将老城人口疏散,在郊区建起若干卫星城,老城区更多地被赋予商业、旅游的功能。在这样的城市发展模式中,古建筑是被保护下来了,可是,因为缺乏人居生活,建筑本身所体现的居住文化就陷入停滞状态,它被收录到一份薄薄的旅游小册子中,十年、百年无可更新,更无发展,这样的保护显然是不可持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