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首次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构想,这一跨越时空的宏伟构想,从历史深处走来,融通古今、连接中外,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承载着丝绸之路沿途各国发展繁荣的梦想,赋予古老丝绸之路以崭新的时代内涵。随着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文化联系的日益密切,这一创新的大合作模式对重新焕发古老丝绸之路的生机与活力,实现各自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根据国内国际新形势和新格局,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确定为国家重大战略,也为我国“一带一路”沿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总人口约44亿,经济总量约21万亿美元,分别约占全球的63%和29%。这些国家普遍处于经济发展的上升期,开展互利合作的前景广阔。“一带一路”建设如同一根彩线,把东方文明、西方文明、阿拉伯文明、恒河文明的珍珠穿在了一起,构筑了一幅人类文明史上的动人图景。“一带一路”这条世界上跨度最长的经济大走廊,发端于中国,贯通中亚、东南亚、南亚、西亚乃至欧洲部分区域,东牵亚太经济圈,西系欧洲经济圈。它是世界上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带,无论是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还是从应对金融危机、加快转型升级的角度看,沿线各国的前途命运,从未像今天这样紧密相连、休戚与共。复兴丝绸之路,一幅横贯东西、共谋发展的宏大蓝图正在铺展开来。
我国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丝绸之路沿线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目前我国境内丝绸之路沿线文化遗产主要包括陕西、河南、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省、自治区的众多大遗址,如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汉魏洛阳城遗址、高昌故城、麦积山石窟等。其中敦煌莫高窟和含22处遗址点的“长安——天山”廊道路网先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多年来,随着大遗址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的推进,上述遗址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保护和展示。2006年和2012年,国家文物局两次将海上丝绸之路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泉州、宁波、北海、福州、漳州、南京、扬州、广州和蓬莱等9个城市的50多个遗产点名列其中。
“一带一路”的提出让有关地方看到了发展旅游的契机,纷纷制定相关规划设想,其中无不将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作为核心要素,有的甚至不顾客观规律进行过度开发。例如某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省直景区资源管理部门将资源管理权限下放,实行属地管理”。这一做法并不适用于以文物为主体、特别是以世界文化遗产为主体的旅游景区。当前不少文物景区因为文物管理机构级别较低,管理权力有限,无法对文物本体保护、地方政府过度开发、遗产地环境风貌遭到破坏等情况实施有效监督管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莫高窟等管理层次较高的世界文化遗产,遗产本体及周边环境保护状况较为理想,并已逐步成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利用理念探索和实践的典范。
实践证明,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必须尊重文化遗产保护的客观规律,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关系,防止为追求局部经济效益,实施过度的旅游开发,给文化遗产带来不利影响。以文物为主体的旅游景区开发,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强涉及文化遗产的景区内文物保护机构的建设,提升保护级别,不得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严格履行涉及文化遗产的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的审批,合理确定文物景区游客承载标准,确保文化遗产安全。
为了进一步加强“一带一路”文化遗产的保护,建议“一带一路”沿线地方各级政府:
第一,高度重视“一带一路”沿线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建立“一带一路”沿线文化遗产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成立文化遗产保护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发展改革、财政、国土、旅游、建设、文化和文物等部门间的协调,完善重大事项沟通、协商制度,切实做好“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
第二,在“一带一路”沿线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发展方面大力推广“敦煌莫高窟经验”。敦煌莫高窟多年来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可持续旅游发展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开展国际合作抢救珍贵文化遗产,并实施游客承载量控制,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得到了国际高度认可,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实践最佳案例。敦煌莫高窟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现行管理体制,确保了各项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既保护了文化遗产安全,同时也实现了文化遗产价值最大程度的传播与共享。敦煌莫高窟的保护与旅游发展模式应在“一带一路”沿线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发展方面进一步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第三,加大“一带一路”沿线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投入,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相关地方政府考核内容,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一带一路”沿线文化遗产的日常维护经费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抢救性投入,重点加强低级别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经费投入;同时确保各文物旅游景区经营性收入中有适当比例用于文化遗产保护。
(单霁翔 全国政协委员、故宫博物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