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村”的孩子与艺术家们亲如一家人
“一朵金色小花在寒风中长大/哪里是他的家/何处天涯/如果不是你的手给我温暖牵挂/我怎能懂得报答/生命璀璨的阳光下/我的梦开了花/再多风吹再多雨打/有你在我不怕……”这首《太阳花》是羽·泉组合中的歌手胡海泉特别为“太阳村”创作的村歌。孩子们站成一横排,深情幽幽地唱,唱歌的孩子与其他同龄的孩子没什么不一样,只是脸上分明有一种抹不去的“特殊”神情,他们是北京“太阳村”的孩子,一朵朵风吹雨打中顽强生长的“太阳花”。
第一次听孩子们唱这首村歌,再铁石心肠的人心里都难免会有一阵酸痛,竟至落下泪来,也许因为歌的曲调有些凄婉。著名表演艺术家田华就不禁用手帕拭着泪,她说:“之前对‘太阳村’了解不多,以为就是座普通的孤儿院,没想到来了才知道这里有这么多的故事。”
听孩子诉说心事
在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板桥村一隅,有这样一座“太阳村”,傍着牛栏山公路的西侧,附近有着一座农场,里面有规模齐整的枣园和桃园,间种着黄豆、玉米及各种蔬菜。在这座“太阳村”里,生活着113名孩子。这些孩子来自不同的家庭,多是在监狱服刑人员的孩子。9月9日中秋将至,不久前刚刚成立的中国视协演员工作委员会组织老中青三代表演艺术家田华、陶玉玲、张勇手、黄宏、刘佳、伊琳、王静、纪宁等走进“太阳村”,慰问和看望这群特殊的孩子,并与他们共同度过一个有意义的中秋节。
村子并不显眼,但吸引和感动来访者的是这个“村子”的“村长”张淑琴和环绕在她周围的花朵般的孩子,以及从她口中娓娓道出的关于这些孩子们特殊的故事。据张淑琴介绍,北京市太阳村特殊儿童救助研究中心,简称太阳村,2000年12月在北京顺义建村,采用自筹资金、集中供养的方式,无偿替服刑人员代养代教未成年子女。这些由于父母服刑而失去生活依靠的孩子,不得不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在人生的道路上过早地饱尝生活的磨难和辛酸。他们有的流浪社会,有的为人放牛牧羊,有的沿街乞讨,有的则被亲属皮球般踢来踢去遭受虐待,更有甚者已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父母有罪,子女无辜。这些孩子应该和其他孩子一样,在人格上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61岁已是退休年龄的张淑琴这样说。这位“太阳村”的创始人,曾是陕西监狱管理局的一名警官,也是记者和作家,通过大量的采访,她了解到服刑人员入狱后留守儿童的种种困苦,作为母亲,她不忍看到孩子遭罪;作为监狱工作者,她希望服刑人员能安心服刑。1995年,她顶住各方压力,利用社会力量在陕西创办了第一个替服刑人员无偿代教未成年子女的“太阳村”。16年间,她和她的团队在国内外爱心人士的帮助下,相继在北京、河南、江西、青海、辽宁等省市建成了8座“太阳村”,用集中供养、分散助养、临时托管等形式帮助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超过4000名,使孩子们度过了离开父母的那段最困难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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