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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创作创新,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建设绿色美好中国

时间:2020年06月03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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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文艺界版权宣传, 4月26日至30日,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以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一年一度的“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本次活动以“鼓励创作创新,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建设绿色美好中国”为主题,以网络时代文艺作品创作传播和版权保护为主要内容,倡导文艺界进一步关注网络新媒体对文艺作品创作和传播带来的新挑战和新机遇,在业界营造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作创新的良好氛围。部分全国文艺家协会和地方文联也结合艺术门类特点与工作实际,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了各具特色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本期“维权行动”专版,特对文联组织开展的宣传活动进行专题报道。
 
发挥版权作用,助力文艺战“疫”
——中国文联开展2020“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有效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加强文艺界版权宣传普及,庆祝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2020年4月26日至30日,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举办了一年一度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本次活动以“鼓励创作创新,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建设绿色美好中国”为主题,以网络时代文艺作品创作传播和版权保护为主要内容,展现广大文艺工作者战“疫”风采,倡导文艺界进一步关注网络新媒体对文艺作品创作传播带来的新挑战和新机遇,在业界营造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作创新的良好氛围。

  一是原创漫画,普法海报彰显文艺特色。为使严肃的法律知识与生动的艺术表达相得益彰,权益保护部关注业界动态,围绕文艺作品创作、传播以及版权保护呈现的新特点,精心策划并特邀美术家创作了两组普法宣传漫画。第一组漫画表现了文艺工作者积极适应互联网传播特性,创新文艺创作方式和表演传播模式的成功探索,倡导文艺工作者在新媒体环境下自觉维护其合法权益,呼吁网络平台尊重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促进文艺繁荣。第二组漫画聚焦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展现了广大文艺工作者记录抗疫前线感人瞬间,用艺术凝聚力量,用作品鼓舞斗志,为战“疫”提供文艺助力的责任与担当。艺术地再现了文化机构和文艺工作者捐赠优秀影视作品播出权和作品版权收益的画面,彰显了文艺作品的版权价值。宣传周期间,权益保护部在中国文联机关和各全国文艺家协会所在的办公大楼张贴了普法宣传海报和漫画。利用漫画这一生动活泼的艺术形式宣传知识产权的方式受到了文艺工作者的欢迎,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是线上为主,云端传播扩大参与面。考虑到疫情防控的实际,今年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权益保护部积极响应国家版权局号召,采取线上互联网宣传为主的活动方式,减少人员聚集,扩大活动参与面。权益保护部通过“文艺维权”微信公众号、中国文联权益保护和出版管理网络宣传平台、全国文联权保干部微信群等网络平台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报道政府和业界开展的系列主题活动、普及法律知识、解析典型案例、分享维权经验,以此提高文艺组织和文艺工作者,在网络和新媒体环境中,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和手段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宣传周期间,仅“文艺维权”微信公众号就报道资讯11篇,引发了业界广泛关注,切实提升了文艺工作者的版权意识,扩大了版权宣传的覆盖面。

  三是倡议指导,凝聚文联组织宣传合力。4月16日,权益保护部发出倡议,希望中国文联所属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和团体会员单位结合艺术门类特点与工作实际,积极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在文联组织和文艺界,乃至全社会营造尊重文艺创作、尊重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良好氛围。在中国文联的影响带动下,中国剧协、中国曲协、中国摄协、江苏省文联、湖南省文联等单位积极筹划,充分准备,通过编写专题文章、制作短视频、召开线上视频座谈会、在网上开展文艺工作者著作权保护知识竞赛、组织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活动,与中国文联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有效扩大了文艺知识产权宣传的影响力。

  在中国文联党组领导下,权益保护部始终把知识产权有关法律的宣传作为开展普法宣传的重点,连年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历年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都在文艺界掀起了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创造的宣传热潮。近年来,活动内容不断丰富。2017年的宣传周,通过重点宣传商标法律知识、组织权保干部培训、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组织交流等活动,加强对文艺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文联组织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2018年的宣传周,通过与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合作签约、举办法律专题讲座、制作张贴知识产权漫画海报等形式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扩大了文艺维权的社会影响力。2019年的宣传周,以“新媒体环境下的文艺维权新举措”为主题,通过创作普法海报、组织观摩学习、学习国际经验,以及线上线下多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等形式,有效提升了业界做好网络环境中文艺作品版权保护工作的能力。经过多年不懈努力, “中国文联知识产权宣传周”已成为引领和带动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和地方文联普法宣传的重要平台。越来越多的文联组织正在加入进来,活动内容和方式不断创新,逐渐形成了中国文联知识产权普法工作的特色品牌,在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组织中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文联多次推荐作品获得版权金奖

电影作品《狼图腾》

    2020年“中国版权金奖”评选表彰活动已经启动。“中国版权金奖”的前身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 ” ,是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开展的合作项目,设立于2008年,每两年评选一次,是中国版权领域内评选的唯一国际性奖项,也是国内版权领域的最高奖项。“中国版权金奖”的表彰对象为最具创意或艺术技巧的版权作品的创作者、表演者和相关组织,以及对文化艺术、版权保护、社会和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

    自版权金奖引入中国以来,中国文联认真组织,积极推荐文艺作品参评并多次获奖,有力扩大了文艺维权的国际影响力。2010年,中国文联维权办与中国杂协选送的《俏花旦·集体空竹》 (杂技作品,创作者:中国杂技团)以其精巧的艺术构思和专业的版权保护在众多参选作品中脱颖而出,荣膺第二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作品奖/创作奖” ,成为唯一获此殊荣的艺术表演类作品,受到了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和专家的高度赞誉。2015年,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会同中国音协推荐的《七子之歌》 (音乐作品,作曲:李海鹰) ,联合中国视协推荐的《舌尖上的中国Ⅰ》 (影视作品,制作者:中央电视台纪录频道)同时荣获第四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作品奖” ,占据了该届作品奖获奖名额的三分之一。2016年,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和中国影协推荐的《狼图腾》 (电影作品,制作者: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等)荣获首届“中国版权金奖作品奖” ,是获奖作品当中的唯一一部电影作品。2018年,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和中国舞协推荐的舞剧《朱鹮》 (舞蹈作品,著作权人:上海歌舞团) ,在激烈角逐中脱颖而出,喜获“中国版权金奖作品奖” 。中国文联推荐的作品多次获奖,不仅增强了文艺工作者的版权保护意识,为文艺作品在创新、运用和保护方面树立了典范,提高了全社会对文艺作品和文艺工作者权益保护的关注度,也向国际展示了中国文艺界版权保护的成果。


杂技作品《俏花旦·集体空竹》

  2020年“中国版权金奖”设作品奖、推广运用奖、保护奖和管理奖等4类奖项,其中作品奖6个、推广运用奖5个、保护奖5个、管理奖4个,共20个名额。作品奖分为文学艺术、电影电视、音乐戏剧、计算机软件、动漫游戏、美术摄影等门类。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将继续会同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开展推荐工作,积极推荐富有独创性、思想内容积极向上、艺术形象丰富生动、创作方式新颖独到、传播范围广、社会认知度高、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艺作品积极参与作品奖的评选。


音乐作品《七子之歌》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设立的、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开展的、版权领域的全球最高表彰制度。自2008年起,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将版权金奖引入我国,并纳入双方长期合作项目,已于2008年、 2010年、 2012年和2015年成功举办了四届,共有55个版权相关企业、机构及著作权人获奖。2015年12月,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双边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备忘录将“中国版权金奖”评选纳入了中国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长期合作项目,以此形成版权界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效应。“中国版权金奖”评选活动于2016年、2018年成功举办, 2020年的评选活动业已开始。“中国版权金奖”的评选活动将激励创作者创作出更多有价值的作品,提高社会各界的版权意识,促进创新和版权产业健康发展,也为中国作品走向世界提供了有力支持,希望各文联组织和文艺单位踊跃参与,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参评。


影视作品《舌尖上的中国Ⅰ》


舞蹈作品《朱鹮》

 
关注戏剧与新媒体融合,开展戏剧普法宣传


抗击疫情舞台情剧《天使之爱》 

  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为提高戏剧工作者的法律意识、维护从事戏剧艺术创造的合法权益,中国剧协响应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号召,组织撰写了“戏剧著作权”专题文章,于4月26日在中国剧协微信公众号刊发,受到广大戏剧工作者关注和欢迎。考虑到戏剧行业状况、普法迫切性和广大戏剧工作者的诉求,文章设置了普法版块,同时结合疫情影响下戏剧与新媒体结合的新趋势,尝试提出了戏剧著作权保护面临的新问题。

    文章围绕著作权定义、戏剧作品的法律界定、著作权证据保存、改编作品、委约创作和职务创作、历史传承作品、各类剧场创作者的著作权等问题,设置了“戏剧作品著作权基础知识和典型情境问答” ,邀请著作权法律专家、中国剧协法律顾问给出准确清晰的解答。这些问题有不少是近年剧协开展维权培训、咨询等工作中,戏剧工作者关心较多的。由于戏剧艺术的特殊性和艺术创新,许多概念和观念在戏剧实践领域与法律解释领域存在理解差异,此次也重点予以辨析,从而确保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今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适逢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暴发,戏剧这一以现场性为特征的古老艺术遭受普遍停演的冲击,由此也激发戏剧艺术家、从业者借助新媒体寻求突围。针对这一新趋势及相关著作权问题,中国剧协联合民营戏剧机构法务工作者撰写了相关文章。文章指出:无论以直播形式进行演出呈现,还是摄录后在互联网平台点击播放,需要创作发布个人或出品方在获得原作品著作权授权、自身享有戏剧作品的著作权、享有戏剧作品录制成视频的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以及对外授予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链条上合理合法合规。从立法角度看,法律在不断加强对著作权项下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网络实名制逐步推进,各大互联网平台都在不断完善便于著作权人进行侵权投诉、通知删除的服务渠道,将更有利于戏剧作品的著作权保护,促进戏剧登陆互联网平台。戏剧在新媒体的开拓,对于打破时空局限拥抱更广阔的观众群乃至重新思考戏剧艺术形式及与媒介、社会的关系等方面,都将带来新的机遇、新的课题。

  (图文由中国剧协提供) 


聚焦版权保护,为曲艺绿色未来而创新

   在“4·26”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中国曲协于4月20日至26日,以“为曲艺绿色未来而创新”为主题,线上启动为期一周的第二届“世界知识产权日·曲艺版权宣传周”活动。  

  曲艺家及法律专业机构发声版权保护在防疫抗疫特殊时期,中国曲协创新工作方式,精心策划曲艺版权宣传周海报,编辑制作了宣传公益短视频,加大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宣传力度。宣传公益视频得到了中国曲协名誉主席刘兰芳,主席姜昆,副主席张旭东、范军、种玉杰、翁仁康、盛小云、籍薇,大同数来宝艺术家柴京云、柴京海等曲艺家的大力支持,还邀请了青曲社苗阜、品欢相声社金岩、嘻哈包袱铺高晓攀、大逗相声李丁旗下小剧场演员的倾力加盟。姜昆在视频中谈道,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人类的文明,我们曲艺人应该行动起来,为保护知识产权,尽我们自己最大的力量。

  视频特别邀请了中国曲协法律顾问单位岳成律师事务所和友好单位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从法律专业角度为大家提出相关建议。

    团体会员积极参与宣传活动为期一周的“曲艺版权宣传周”活动,得到了北京曲协、山西曲协等19家团体会员的积极响应。活动还得到了13家县市曲协、文化馆、基地、研究院, 4家演出团体以及7家新文艺群体的积极响应,他们在群众容易集中的地方、学校、广场、文化馆宣传栏、演出场所张贴海报,组织观看曲艺版权周公益视频,在微信公众平台、抖音视频积极转发,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力。

    中国曲协于去年同期举办了首届“曲艺版权宣传周”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在业内引起积极响应。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主题为“为绿色未来而创新” ,为配合此项活动开展,中国曲协计划每年4月20日至26日举办“曲艺版权宣传周”活动,作为扩大曲艺维权宣传的一项品牌活动,吸引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从而进一步提高广大曲艺工作者尊重知识产权、避免侵权、勇于维权的意识,在曲艺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创作环境,激发曲艺工作者的创作积极性,不断促进曲艺事业繁荣发展。

  中国曲协第二届“世界知识产权日·曲艺版权宣传周”活动得到了中国文艺网、曲艺杂志融媒技术支持和深入报道。

  (图文由中国曲协提供)


净化摄影版权生态,创造摄影绿色未来

  2020年是我国《著作权法》立法3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国文联权保部的大力支持下,中国摄协积极响应“4·26”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绿色未来而创新”的宣传主旨,着眼净化摄影版权生态,创造摄影绿色未来,以“为摄影绿色未来而创新”为主题举办了“中国摄协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面对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也为适应新局面、新形势,中国摄协积极探索创新,多措并举,于4月22日与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联合筹备召开了“加强行业自律尊重摄影创作”视频座谈会。召集摄影家代表、版权专家代表,围绕在影展影赛征集过程中,如何充分体现权利人权益,彰显影像价值,激发作者的创作激情与活力展开讨论,达成共识,进行普法宣传。 《中国艺术报》在头版头条对座谈会进行了报道,刊发了题为《面对影展影赛“霸王条款” ,摄影人该怎么做? 》的文章。

  在宣传周期间,中国摄协还策划制作了宣传海报和公益短视频,并通过系统内外新闻媒体进行线上线下各个维度的广泛宣传,传递摄影界携手并肩,共同努力净化摄影版权生态,创造摄影绿色未来的希望和决心,快捷高效地渗透尊重摄影创作,提高版保意识,依法合理使用,彰显影像价值的理念。

  系列宣传活动推出后,中国摄协的权益保护工作得到了各方的认可,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同时得到了摄影人的一致好评,引起了社会各界、文艺界的广泛关注热议,达到了超出预期的效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真正起到了普法宣传作用,全面营造了尊重版权舆论氛围。

  (图文由中国摄协提供) 

鼓励文艺创作创新,共建强富美高新江苏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江苏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及省文联九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并积极响应中国文联工作部署,江苏省文联于4月24日举办“江苏省文联知识产权宣传日”活动。

  江苏省文联、省版权协会、南京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领导及版权工作方面的专家、学者,省作协代表,省文联各部门、协会、单位负责人及新文艺群体代表70多人出席座谈研讨活动。

  受省文联党组委托,党组成员、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徐昕对前来参加的领导和艺术家表示感谢与欢迎!他表示,江苏省文联党组对文艺工作者权益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省文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水家跃多次强调,保护文艺工作者的基本权益,支持他们的事业发展,是江苏省文联深化改革、延伸服务手臂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江苏省文联在中国文联权保部的帮助指导下,在文艺法律知识宣传、文艺法律志愿服务、文艺工作者权益保护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做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夯实工作基础,突出了对文艺创作成果的保护和运用,有力推动了江苏文艺高质量发展。

  傅杰三、卢山、王东伟、秦俭从专业出发,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分别就“海外出版与著作权法的保护及运用”“版权案件,法官审什么? ”“艺术评鉴工作中的常见问题”“艺术品数字化保存和利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等,与参会艺术家和新文艺群体代表进行了探讨。

  江苏省各艺术家协会的艺术家及省作协、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代表,结合自身创作和工作情况,就如何提高文艺工作者维权意识,保障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权益等问题与专家们进行座谈研讨和交流。

  江苏省文联法律顾问、省版权协会防伪保真艺术评鉴专业委员会专家、省版权综合服务中心专家当天下午围绕艺术品交易、维权及作品如何登记等问题进行现场答疑、指导,并对有需要的文艺工作者进行一般作品免费版权登记服务。

  (图文由江苏省文联提供)


湖南省文联开展著作权知识网络竞赛


  为切实履行文联组织新职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文艺工作者合法权益,增强全省文艺工作者维权意识, 4月20日至26日,湖南省文联在网上开展了一场文艺工作者著作权保护知识竞赛活动,竞赛共收到有效答卷5747份,其中满分答卷2108份。根据活动方案,按照各单位组织的参赛人数多少,共评出娄底市文联、岳阳市文联等10个优秀组织工作单位奖,并在湖南省文联机关纪委监督下,从2108份满分答卷中抽取50份幸运试卷,对作者予以奖励。

  本次活动试题邀请了中国文联权保部法律专家,以及湖南省内知识产权方面知名法律专家进行了审核把关,设置了40个单项选择题、10个多项选择题,内容涵盖著作权知识的各个方面,在题目形式上着重于案例分析,以确保参赛者能够在答题过程中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增强维权意识。在宣传发动中,湖南省文联向机关和直属单位,湖南省各文艺家协会、文艺类社会组织,湖南省各市州文联下发了《关于开展湖南省文艺工作者文艺维权知识竞赛的通知》 ,并通过湖南省文艺网、红网、湖南文联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活动通知,公布了活动网址链接,受到了全省文艺工作者的广泛关注。按照规定,参赛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署真实姓名,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选择一个所属单位(或文艺组织)参赛,每人限提交一份试卷,多交无效。

  这次活动参与面广,参赛人数众多,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开展得很好,活动方式灵活,通过手机就能答题,试题有针对性,特别是案例分析题非常切合文艺家实际,很多案例题就是文艺工作者经常碰到的情况,通过答题,对提高文艺工作者维权意识有很大帮助。

  (图文由湖南省文联提供)

(编辑: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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