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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计划将版权保护期延长至70年

时间:2014年04月11日来源:《中国艺术报》作者:马力海 史晓光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讯,澳大利亚政府公布了《韩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KAFTA)的最终商定条款。根据协定,韩国将把该国当前版权保护期限延长20年,从而与澳大利亚版权法保持一致,这样两国都将拥有“不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及作者去世后70年”或作品首次表演、录制或发表后70年的版权保护期。协议规定韩国有两年的过渡期,通过国内立法来落实这一版权变更。

  据悉,《韩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是韩国、澳大利亚政府为拉动双边经济而启动的战略合作,除知识产权内容外,还包括在多个领域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澳大利亚贸易部负责人表示:“该《协议》开启了法律、金融、工程、文化、教育、环境以及电影和电视服务等领域的各种门户。”


(编辑:单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