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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年08月03日  来源: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  作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宣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有关通知部署,在文艺界深入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近日,中国文联办公厅向各全国文艺家协会、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联,中国文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号召有关单位于7月起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在文艺界掀起《民法典》学习热潮,推动《民法典》走到文艺工作者身边、走进文艺工作者心里,融入文艺工作者日常生活,不断提高文联干部和文艺工作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通知指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5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

按照中国文联党组的要求,中国文联权益保护部从20207月起,拟开展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采取发放学习资料、制作张贴海报和漫画等方式,利用微信公众号、艺术报维权行动专版、《文联权益保护》专刊等平台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引导和带动各级文联组织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各级权保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实一点,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