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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守护认领”延伸文保工作视角

时间:2018年09月10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针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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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推出的“文物守护认领”模式,获得了2018年福建省志愿服务项目优秀项目荣誉。按照思明区文体出版局的规定,志愿者向有关部门“认领”文物,之后每个月要对其“认领”的文物点进行两次以上的巡查,并及时做好记录和反馈。据了解,“文物守护认领”行动于2016年10月发起,目前共有近350人参与了这项行动,“思明区内199处未定等级不可移动文物点的日常状况都能得到及时巡查和反馈”。

  思明区推出的“文物守护认领”模式,值得推广。一方面,保护文物,社会公众义不容辞。众所周知,文物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传承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而这些载体的存在,同样有助于我们后世的子孙认识自己的历史,感知祖先的创造力量。再加上文物所具有的不可再生性,因此保护好每一件文物,是各地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公众义不容辞的使命。另一方面,单纯依靠政府部门来保护文物不受侵害也是不现实的,尤其是保护那些不可移动的文物,难度很大。

  笔者认为,必须打一场保护文物的“人民战争”。由于我国历史悠久、地大物博,文物浩如烟海,体量巨大,而政府部门的人力、财力、物力都有限,难免捉襟见肘、顾此失彼。特别是那些古建筑物、传统聚落、古市街等不可移动的文物,更需要公众来保护。据统计,我国仅不可移动文物就有76万处,而散落在各地、未登记在册但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更是难以计数,所以应当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保护作用。

  从思明区开展“文物守护认领”行动以来的实际看,这一模式的成果有目共睹。如前所述,当地文体出版局要求,认领文物的志愿者要每个月都对认领守护的文物点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和反馈,若发现刻画和脏污痕迹,以及移动和损坏等异常状况,立刻上报相关部门。用一个不算恰当的比喻,那些“认领”文物的志愿者相当于文物保护工作的“线人”,这就使文物保护工作的视角得到了延伸。

  需要注意的是,“文物守护认领”不仅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进行颇多助益,它也有助于提高社会整体的文物保护意识。所谓“一传十,十传百”,“认领”文物的志愿者同时也起到了文物保护意识的传播作用,笔者相信这些志愿者不仅会主动去掌握文物保护的知识,还会将更多关于文物保护的故事告诉身边的人,提高大家的文物保护意识。

  我们期待思明区能发动更多志愿者加入到文物保护的队伍中,让文物保护工作“走入寻常百姓家”。也期待有更多地方开展“文物守护认领”行动,让老百姓一起来守护城市的记忆,传承城市的文脉,为文物保护事业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编辑: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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